男子把钱包放在自家店的前台,两小时后收到提示,卡被消费12000多元!


男子把钱包放在自家店的前台,两小时后收到提示,卡被消费12000多元!


重庆一男子把钱包放在自家店的前台 , 两小时后收到提示 , 他的卡被在另一个地方消费12000多元 , 男子赶紧报了警!

当天 , 男店主来到店里 , 开门后顺手把钱包放在了前台 。随后有顾客上门 , 男子因为忙碌就把钱包的事忘记了 。

【男子把钱包放在自家店的前台,两小时后收到提示,卡被消费12000多元!】

不一会 , 店里又来了一位年轻女子 , 女子因为经常来店里消费和店主认识 。 她见店主正在为其他的顾客服务 , 就自己在店内边溜达边和男店主聊天 。

男店主见是熟客 , 就告诉女子自己选东西 , 选好后结账 。 女子一边挑选东西 , 一边往前台靠 , 而男店主也没有停下手里的事, 对这位熟客也没注意 。

女子溜达到前台 , 靠近钱包 , 又看到男店主没有注意她这边 , 就将钱包拿在了手里 。

女子拿到钱包后并没有离去 , 而是继续在和店主闲聊 。 又聊了一会 , 女子看到男店主毫无防范之心 , 就和店主道了声再见离开了 , 而店主并没有起身 , 也没有看女子的手里拿没拿东西 。

等到他忙完了回到前台 , 才发现放在台面上的钱包不见了 , 而包里放着他的所有的卡 。

男店主还以为是自己放到什么地方忘记了 , 就在店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 。 就在这时 , 他突然收到了提示 , 他的卡被消费了12000多元 。

开始 , 男店主还以为是自己的亲属 , 或者是朋友拿了自己的卡去消费 。 但是他的密码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 , 这才想到是钱包被别人拿走了 , 于是就赶紧报了警 。

民警很快查到了嫌疑人的消费地点 , 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那 , 仅仅两小时后就把嫌疑人程某抓获 , 程某就是那个在店里和店主聊天的女子 。

据程某交代:她去店里买东西 , 进门就看到店主的钱包放在前台 。 而店里只有店主和另一名顾客 。 而当时 , 店主正在给那位顾客服务 , 无暇顾及到她 , 于是她就起了贪心 。

她就一边和店主聊天 , 一边把钱包拿在了手里 , 而店主毫无察觉 。 可能出于麻痹店主的心理 , 程某并没有急着离开 , 而是和店主继续聊了一会 , 然后什么也没买就离开了 。

程某得手后快速乘车逃离 , 她来到距离该店较远的一个卖二手车的店内 , 想买一辆摩托车送给男朋友 。

当她拿出盗来的钱包 , 看到里面有很多的卡 , 但都不知道密码 , 也无法消费 。 正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 , 翻到了一张带有出生日期的卡 ,就试着把中间那几位数字输进去 , 没想到居然成功了 。

于是 , 她就花了12380多元买了一辆高档摩托车 。这真应了那句话:莫伸手 , 伸手必被捉 。 程某买的车还没骑走 , 就被民警抓获了 。

在事实面前 , 程某承认了盗窃事实 。 程某虽然年轻 ,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 她还犯有前科 。

程某交代:自己爱慕虚荣 , 但是由于收入低 , 无法满足自身的高消费需求 , 就想到了盗窃别人的钱财来供自己消费 。

当天 , 她进入以前经常去的那家店里 , 看到店主的钱包就放在前台 , 于是就乘店主不备将钱包窃为己有 , 想为买一辆车 , 刚刚到手就被抓获了 。

程某的盗窃已成为事实 , 而且还有前科 。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 , 程某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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