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回家,发现房门密码锁被人改了进不去,便敲门查核


湖南长沙,一女子回家,发现房门密码锁被人改了进不去,便敲门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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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女子回家,发现房门密码锁被人改了进不去,便敲门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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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 一女子回家 , 发现房门密码锁被人改了进不去 , 便敲门查核 。 门开了 , 出来两陌生男子 , 女子质问为什么非法进入她家 。 对方回复说是跟房东租的 , 1500元/月 。 女子很纳闷:房东不是我吗?我怎么不知道呀?

该女子姓曹 , 曹女士在当地买了一套新房 , 由于自己常年在外地工作 , 自房子装修完之后 , 自己就一直没有入住过 。

这天她从外地回到长沙 , 想到自己的新房子里看一下 。 由于这套新房的外门是安装有电子密码锁的 , 于是她便输了密码准备开门 。

【湖南长沙,一女子回家,发现房门密码锁被人改了进不去,便敲门查核】

不曾想 , 连续输了几遍 , 密码锁一直报错 。 曹女士很困惑 , 这密码我一直都没变过 , 应该没错 , 怎么会突然被变更了呢?这时她又发现自家房子的房门口还摆放了一袋生活垃圾 , 她觉得不对劲 , 便敲门查核:到底是谁住在里面?结果没过多久 , 房门打开了 , 出来两个陌生男子 , 问她找谁?曹女士当时就有点懵了:我是房主 , 你们反倒问起我来了!于是她回复道 , 这房子是我买的 , 你们是谁?怎么擅自闯入我的房屋?结果对方也有点懵 , 不对吧!这房子明明是从一位男性房东(杨先生)手上租来的 , 月租金1500元 , 租期半年 。

曹女士这时才回忆起 , 今年早些时候 , 有位杨姓男子通过业主群 , 加了她的微信 , 并向她询问房子有无出租意向?曹女士当时表示 , 租不租都无所谓 , 有合适的人也可以租 。

于是对方表示 , 如果我有朋友要租 , 我可以带朋友看一下你的房子吗?该女子表示 , 只要不租给不爱干净、养宠物或是抽烟的人 , 也是可以的!

对方表示可以 , 那你把密码给我 , 如果有合适的朋友 , 我可以带他们去看一下 。

由于杨先生本人也是业主 , 曹女士便放心的把房门密码告诉了对方 , 但此后对方就没有了下文 。



不曾想 , 这次自己意外回家 , 却突然发现自家的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 , 竟然被对方擅自出租了出去 , 租期半年 , 且租客都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 。 非常气愤的曹女士立即给杨先生打电话 , 不曾想对方一直不肯接电话 。 曹女士又让租客给对方打电话 , 杨先生接了 , 而且告诉租客 , 不用管曹女士 , 尽管放心住 , 态度异常嚣张 。 考虑到大家都是小区业主 , 为了不把关系搞的太僵 , 曹女士先找了当地媒体帮忙 。
经媒体协调 , 杨先生的解决方案只是将已收到的一个月房租退还曹女士了事 。 可曹女士觉得 , 自己全新的房子 , 租客把自己的房间弄得一塌糊涂 , 地上到处都是烟头 , 厨房到处是油渍 , 洗衣机还拿来洗内衣等等 , 这损失谁来补偿?曹女士根本就不同意对方的解决方案 。 最后杨先生表示愿意赔偿5000元给曹女士 , 并退还之前所收租客租金 。 曹女士看在都是小区业主邻居的份上 , 才勉强同意 。 但结果杨先生的赔偿金迟迟不见动静 。 曹女士表示 , 如果杨先生耍赖 , 她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自己的新房在自己不知晓的情况下 , 无缘无故被他人擅自出租了出去 , 还被弄得脏兮兮的 , 这曹女士确实挺委屈的!那么 , 如果曹女士真想起诉杨先生 , 她应该以什么样的名义来起诉对方呢?从上述案例来看 , 杨先生的这种行为 , 明显是损害了杨女士的个人财产 , 属于侵害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 , 是要承担对应民事责任的 。 根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

那么如果已经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 法律上杨先生具体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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