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太可怕了!”湖南长沙 , 曹女士从外地回到长沙 , 准备入住新买的房间 。 万万没有想到 , 密码锁竟然打不开 , 里面还有说话的声音 , 敲门之后 , 房间里竟然出来两名男子 , 男子自称房间是他们租来的 。
曹女士非常郁闷 , 自己买的新房 , 从来没有出租房屋 , 怎么会有人租房呢?两名男子告诉曹女士 , 房子是他们从一个名叫杨某的男子手中以月租金1500元租的 , 租的时候并没有见杨某 , 而是微信转账联系的 。
曹女士仔细回忆了一下 , 小区微信群确实有一个名叫杨某的男子添加了她的微信 , 问她房屋出租不?当时曹女士由于疫情在外地工作 , 告诉杨某 , 如果有人爱好干净、不做饭、不养宠物的可以考虑出租 。
随后 , 杨某就以朋友过来看房的名义向曹女士索取了密码 , 万万没有想到 , 杨某获取曹女士房间密码后 , 未经曹女士同意就私自出租了房屋 。
最令曹女士崩溃的是 , 房间里非常脏 , 地上有100多个烟头 , 到处是垃圾 , 而杨某又拒不现身 。
【湖南长沙,曹女士从外地回到长沙,准备入住新买的房间】
曹女士无奈 , 只能选择报警 , 后通过协商 , 杨某承诺除了支付曹女士1600元现金外 , 另赔偿5000元 , 不过截止目前还没有履行 。
俗话说 , 远亲不如近邻 , 曹女士基于邻居信任杨某 , 没想到杨某竟然利用曹女士的信任 , 擅自把房屋租出去 , 所幸曹女士及时回来发现异常 , 否则还不知道要被杨某骗多久 。
实际上 , 杨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曹女士的物权 , 还涉嫌刑事犯罪 , 所以杨某应该赶紧和曹女士解决房屋出租纠纷 , 否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
首先 , 从刑事上来说 , 杨某的行为涉嫌诈骗 , 不仅欺骗了租客 , 也欺骗了曹女士 。
所谓诈骗是指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通过隐瞒事实或者虚构真相 , 从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
虽然本案杨某骗取了两名男租客1600元现金 , 但是正如曹女士质疑的 , 之前杨某还有没有出租房屋 , 她都不知道 。
刑法规定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诈骗他人财物3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 , 换句话说 , 杨某只要将房屋给他人出租两个月就涉嫌刑事犯罪 。
另外 , 即使杨某的行为不涉嫌诈骗罪 , 也涉嫌治安违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诈骗他人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其次 , 从民事上来说 , 杨某侵犯了曹女士的物权 。
民法典规定 ,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
本案杨某未经曹女士允许 , 擅自出租曹女士的房屋 , 属于无权处分 , 且事后曹女士也不予追认 。
因此 , 曹女士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要求杨某排除妨碍 , 恢复原状 , 赔偿损失 。
这里有人说 , 曹女士要回了房屋 , 租客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请注意 , 这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 曹女士要回房屋后 , 租客可以要求杨某返还租金 , 并赔偿损失 。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 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 应当折价补偿 。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
最后 , 该案也提醒曹女士 , 害人之心不可有 , 防人之心不可无 , 以后一定要保管好自己房屋密码 , 不要轻易告诉他人!
亲爱的读者朋友 , 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
推荐阅读
- 湖南长沙,一女子回家,发现房门密码锁被人改了进不去,便敲门查核
- 3年没住人的房子,怎么突然出现2个陌生男人?长沙一女子回家懵了!
- 提醒楼上不要吵闹反遭殴打,迟来的正义还我家清白
- 2022湖南各地市清北录取人数出炉,长沙绝对领先 益阳仅2人垫底!
- 新车被追尾了,对方只有交强险,怎么办啊?
- 湖南长沙,陈阿姨在地下车库溜达时,发现地上放着一盆鱼没人来拿
- 湖南,长沙。章女士试穿了一件2999元的衣服后觉得很贵
- 湖南长沙,男子向妻子承认曾找过2次失足女,并询问妻子是否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