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乘客59元车费只给20元,的哥崩溃马路自扇耳光报警


浙江杭州,乘客59元车费只给20元,的哥崩溃马路自扇耳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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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乘客59元车费只给20元,的哥崩溃马路自扇耳光报警


浙江 , 杭州 。 一位乘客上了一辆出租车 , 由于没把地址说清楚 , 司机没能送到目的地 。 乘客要在半路下车 , 原本59元的车费也只肯付20元 , 事后司机崩溃自扇耳光后报警 。


这位司机是一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 由于生活有压力 , 所以才选择开出租车 。 当时他在九堡icon时 , 上来一名乘客跟他说到城北公园 。
这位小伙一听 , 城北公园有好几个地方 , 于是就问乘客 , 到底是哪个城北公园 , 可乘客也说不清楚 。
于是小伙导航了一个城北公园 , 又向乘客确认 , 是不是这个公园 , 而乘客也没有明确回答 , 就让小伙开车 。
可是上了高架之后 , 这位乘客发现路线不对 , 并想起来是去城北体育公园 。 小伙一听觉得这位乘客好糊涂 , 地址都记不清楚 , 白白绕了一大段路 。
但是小伙也没说什么 , 既然乘客说去城北体育公园 , 于是他又重新导航 。 而乘客在路上看到了前面的计程器显示的钱 , 心里就不舒服了 。

因为平常时到那里去都是20来块 , 上面已经显示了50多块 , 乘客认为司机就是故意的 , 所以他很愤怒 , 在半路就要求下车 。既然乘客要求下车 , 小伙便把车停了下来 ,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他无语了 。 乘客说由于没有顺利把他送到目的地 , 所以他只付20元 , 说完便扬长而去 。
而乘客的这一波操作让小伙没反应过来 , 小伙还以为真的是自己的错 , 没有顺利把他送到目的地 , 虽然当时也有些恼怒 , 但是也不知道说什么 , 随后他也开车离开 。
可是这位乘客是小伙这天的开张生意 , 本来小伙就有些心烦 , 没想到还碰上这样的一个乘客 , 小伙在车上越想越恼怒 。
想到自己一大早就起来想多挣点钱 , 没想到钱没挣到 , 还搭了油钱进去 , 他真是越想越崩溃 。
正在他情绪无法散去时 , 他来到了一个红绿灯路口 , 他把车停下来的那一刻 , 觉得空气无法呼吸 , 便打开车门 , 他紧握着拳头 , 还使劲往下甩 , 看上去情绪十分激动 , 随后来到后座车门 。
他多次拉开车门 , 然后又重重地关上 , 紧接着用手疯狂地挠着头 , 随后双手叉腰 , 怒视前方 。
而小伙情绪激动的这一幕被负责查看监控画面的辅警看到了 。 辅警看到了小伙情绪如此激动 , 如果开车非常不好并且当时绿灯已经开行 , 小伙也没有上车开车 , 影响了通行 。

于是他们就联系了路边的交警 , 让他们上前查看情况 , 而这时小伙上车了 , 呼地一下开车往前跑 , 还好前面又是一个红绿灯 , 小伙又停了下来 , 他又打开车门 。而此时交警们也赶了上来, 来到时正好看见小伙在一个劲地自扇耳光 。 他们看见小伙如此情绪激动 , 就安抚小伙 , 问他是否遇到了什么难事 , 并且让小伙先把车开到路边 , 把事情告诉他们 。
此时的小伙情绪有了出口 , 他也把车停到了路边 , 把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 。 他们听了之后 , 也觉得是那位乘客的不对明明是他没有说清楚地址 , 然后又没有付清车费 。
而这位小伙可能又是年龄比较小 , 生活压力又大 , 所以才会如此情绪激动 。 小伙跟他们说 , 现在油那么贵 , 自己又起来那么早 , 就是为了多挣点钱 , 没想到碰到这样的乘客 。
而交警看到小伙的遭遇之后 , 也劝说小伙把这件事看开一点 , 让小伙就当是过节 , 给这位乘客免单了 。 而小伙在他们的安抚下 , 情绪也慢慢平稳起来 。
那么像小伙遇到这样的乘客 。 是否就应该这样受委屈呢?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小伙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乘客的行为如何来认定?
1.   乘客上了小伙的车 , 由于乘客没有说清地址 , 所以才导致小伙没有把他送到目的地 , 在这个过程中 , 乘客是否应该支付车费 , 则要判断小伙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过错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开车的过程中 , 如果是由于小伙的原因故意绕路导致路程远多收费 , 或者听错了地址 , 在这些情况下小伙是有过错的 , 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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