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车位分为几种情况 , 产生的危害也是不尽相同 。 首先是蹭公共道路停车的行为 , 这种人就是随意乱停 , 只要道路上有缝就能钻着停车 , 只顾自己方便 , 不顾公共安全 , 当然这种蹭车位方式是严重违法行为 , 是会受到处罚的 。
其次是蹭市场车位 , 像一些商场、超市、市场为了招徕顾客 , 会打出免费停车的促销手段 , 很多人便将这些场所的停车位当成私人车位 , 有时候甚至一停好几年 , 直到人家结业了都在使用 , 这种蹭别人车位资源的行为还是有点不地道哈 , 毕竟人家做生意也不容易 。
第三就是蹭私人车位 , 这种行为简直是人神共愤 , 从总体上来说就是自私的不文明行为 , 是无法公德心的 , 如果简单是“蹭” , 这是触犯公序良俗 , 也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侵权行为 。 还有些人不仅“蹭” , 甚至还霸占被人车位 , 或者仗势欺人、欺软怕硬的 , 遇上这种“蹭车位”的要立即报警 。
私排妨害违法吗?但蹭车位行为可恨归可恨 , 一切还是要依法进行 。 本案中陈某未经允许擅自占用他人车位 , 已经妨害了刘某的正常使用 , 属于侵权行为 。 刘某自行用车堵住陈某车辆并上锁的行为在性质上虽属于私力救济 , 但其已经超过民事自主行为的构成范围 。
我国民法典规定 ,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 , 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侵害物权 ,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 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 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也就是说民法典是支持私力救济 , 但不可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 。 本案中刘某所采取的行为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 不能得理不饶人 , 还采取过分的堵车锁车措施 , 给陈某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 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
刘某在车位被占用的情况下 , 若对方没有留下电话 , 是可以寻求公力救济的 , 那就是报警请警方通知车主挪车 , 如果在警方通知下对方依然不挪车 , 警方是可以使用排除妨害权的 , 所以这种暴力行为并不是私人使用的 , 而是国家公权力才能使用的合法权力 。
南海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 , 双方在处理纠纷上都有过错 , 导致了矛盾的升级 , 但刘某的行为明显给陈某造成了损失 ,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 , 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陈某赔偿1000元 , 驳回了陈某其他诉求 。
但陈某在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 , 又上诉至佛山市中院 。 2022年10月 , 经过二审法院仔细审核 , 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决”的终审裁定 。 (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 , 普及法律知识 , 人物均为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
推荐阅读
- 广东,一名男子去海钓,结果意外钓起来一条“怪鱼”,嘴巴像鸟一样尖
- 广场抢地盘?广东一主播被大妈砸音响,还被骂不懂体谅老年人
- 山东烟台,男子手欠逗鱼被咬,甩手摔下千元鱼苗!
- 请问亲戚70岁,每隔两三个月来我家住一个星期,正常吗?
- 小姑娘一下蹲,结果流血了
- 河南男子分手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要求前女友领回遭拒:送给你好了
- 2021年,妻子生病丈夫不愿意花钱治疗:我们是AA制
- 男子占4个位置不点菜老板娘询问被骂,店主为妻子出头后遭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