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发生一起奇葩的诬告陷害案!

【黑龙江大庆,发生一起奇葩的诬告陷害案!】

黑龙江大庆,发生一起奇葩的诬告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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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发生一起奇葩的诬告陷害案!


黑龙江大庆 , 发生一起奇葩的诬告陷害案!一女子与他人的不正当关系被丈夫发现后 , 丈夫怒不可遏 。 为保情夫周全 , 女子竟然出此下策 , 诬告情夫侵犯自己 , 欲将其投入监狱 。 但之后又于心不忍 , 主动向警方坦白事实 , 弄得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真是令人不甚唏嘘!

原来 , 男子于某发现妻子马某与男子肖某有不正当关系之后 , 便扬言要侵害肖某的性命 。 马某自认为对于某非常了解 , 知道于某之后要加害肖某 , 便时时盘算着如何保护好肖某 , 但就是没有主动跟肖某商量 。

沉思之后 , 马某意识到 , 如果让肖某蹲了监狱 , 那于某便没有办法伤害到他 。 就这样 , 马某拿定的主意就是诬告肖某强奸自己 。 接着 , 马某便几次三番邀约肖某来自己家中发生关系 。 但肖某惧怕于某发现自己 , 一直不敢前往 。

见肖某一直不主动 , 马某便自己主动起来 。 一日上午11点 , 马某趁肖某独自在家之际 , 以拎水为由来到肖某家中 。 之后 , 马某便主动与肖某发生关系 , 但在发生关系的间隙 , 马某以其他理由抓挠肖某 , 还打砸肖某家中的物品 。

肖某不明所以 , 只能尝试着拿出现金7300元给马某 。 但马某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计划 , 哪能接受 , 两人便弄得现金散落在院内 。 撕扯的过程中 , 于某持刀追过来 , 直接奔向肖某 。 肖某见状赶紧逃离 。 此时 , 马某向亲属控诉肖某强奸自己 , 亲属得知后选择报警 。 接警之后 , 马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 坚称肖某侵犯自己 。 见有被害人控诉 , 警方便对肖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立案侦查 。 偏偏在立案的当日 , 马某又返回派出所 , 称自己是在诬告陷害肖某 。 马某作出两份完全相反的陈述 , 警方也不敢擅自决定 , 只能仔细进行侦查 。 调查7天后 , 警方确定肖某是被诬告陷害 , 对肖某予以撤案处理 。 1.马某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肖某 , 那马某还涉嫌诬告陷害罪吗?这涉及到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区分问题 。 马某为了保护肖某 , 想出诬告陷害肖某侵犯自己的计划 , 好让肖某蹲监狱而远离于某 。 这其实是马某的犯罪动机 , 也是诱发马某实施犯罪的出发点 。

而为达到这个动机 , 马某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 , 该行为的目的是让肖某受到刑事追究 。 这才是马某的犯罪目的 。 犯罪目的决定着马某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 但犯罪动机并不影响马某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 只是影响马某的量刑 。 具体到本案中 , 马某为了让肖某受到刑事追究 , 故意捏造了事实 。 在面对警方的调查时 , 马某进一步实施了诬告的行为 , 该行为已经使肖某被立案侦查 。 立案侦查是刑事案件的启动程序 , 说明马某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司法秩序 , 达到了严重的程度 , 应该以诬告陷害罪予以追责 。
我国《刑法》规定 ,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像马某这种行为 , 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 其量刑应该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 。 2.马某构成自首吗?能够得到多少从宽处理呢?我国《刑法》规定 , 自首是指自动投案 , 并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 。 具体到本案中 , 在马某刚刚控告肖某侵犯自己之后 , 她便主动投案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明显符合前述自首的定义 。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对于自首情节 , 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 所以 , 根据前述规定 , 马某还是有机会被减轻处罚并获得缓刑处理的 。 3.于某当然有权与马某离婚吗?我国《民法典》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具体到本案中 , 马某明知于某已经知道自己与肖某的不正当关系 , 仍然不知悔改 , 继续与肖某来往 。 可以说 , 马某的行为进一步伤害了跟于某的夫妻感情 , 于某完全可以据此向马某提出离婚 , 主张两人的感情确已破裂 。 4.本案的警示意义对待感情纠纷 , 还是应该诉诸于法律与道德 , 不应该剑走偏锋、另辟蹊径 。 马某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 , 勇于提出解决感情纠纷的方案 , 而不是以一个错误去弥补另一个错误 , 这样只能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对于本案 , 你怎么看?欢迎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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