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与女子搭伙外出 , 男子欲与女子发生关系 , 遭拒后 , 女子趁机锁住车门 , 男子趴在车头 , 用木棍、石头砸车玻璃 , 女子驾车前行 , 男子从车上掉下摔成重伤 。 (案例来源: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男子李兵和女子孙丽是朋友关系 , 这天二人一起搭伙开车外出办事 , 事情办得很顺利 , 李兵又开着车往回走 。
李兵见孙丽长得很漂亮 , 车上也只有他们二人 , 对孙丽是言语挑逗 。 更是把车开到僻静的小路上 , 李兵要求孙丽和其发生关系 , 并试图去脱孙丽的衣服 , 孙丽强烈反抗 , 拒绝了李兵 。
【意图发生关系被锁车外,趴在车头砸玻璃,女子开车时男子摔下重伤】李兵见孙丽不同意 , 也只好就此作罢 , 这时候孙丽对李兵说:“我开车回家吧 , 咱俩换过来 。 ”李兵同意了 , 他从驾驶座上下来后 , 孙丽趁机把车门锁住了 。
李兵让孙丽开开车门 , 可孙丽还在为刚才的事情而后怕 , 哪敢开开车门 , 李兵趴到车上 , 继续威胁孙丽让其开门 , 并拿着木棍、石头砸车玻璃 , 试图打开车门 。
六神无主的孙丽 , 开着车准备向前走 , 在驶离土路打方向时 , 李兵从车上掉了下来 , 摔到了路边的土坑里 , 经鉴定 , 李兵的伤情已达重伤的程度 。
本案的法律问题
孙丽到案后 , 一直辩解自己是正当防卫 ,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 , 如果自己不驶离现场 , 逃离李兵 , 有可能就要被侵犯 , 自己只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那么 , 孙丽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呢?
正当防卫 , 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 ,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成立正当防卫 , 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
李兵总共有两次不法侵害 , 第一次是欲和孙丽发生关系 , 第二次是用木棍、石头砸车玻璃 。
第一次的不法侵害 , 在遭到孙丽拒绝后 , 李兵已经停止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了 , 孙丽要求更换驾驶员 , 李兵也同意了 , 就在二人换座位时 , 孙丽趁机锁住车门 , 不让李兵上车 。 李兵第二次实施用木棍、石头砸玻璃的不法侵害 , 这次的不法侵害是正在进行当中的 。
孙丽因李兵的前期行为对李兵心生畏惧 , 又在李兵暴力砸玻璃的情况下 , 为了自身安全 , 驾驶车辆离开现场 , 试图摆脱李兵 , 其行为系正当防卫 。
但是孙丽开车时 , 李兵是趴在车前的 , 孙丽没有考虑到自己的驾车行为可能造成李兵受伤的这一情况 , 仍然驾车前行 。 孙丽的行为虽系正当防卫 , 但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造成李兵受重伤的后果 , 构成故意伤害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可以减轻处罚 。
李兵的行为同样也构成犯罪 , 李兵在孙丽不同意的情况下 , 在车上欲与孙丽发生关系 , 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 在孙丽拒绝后 , 李兵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 , 系犯罪中止 , 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
整个事情的发生 , 李兵是有一定过错的 , 事后 , 孙丽也积极赔偿了李兵的经济损失3.75万元 , 取得了李兵的谅解 。
最后 , 法院认为孙丽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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