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在路上被一老人突然拦住。老人向女子表示,自己几天没吃饭了非常饿


重庆一女子在路上被一老人突然拦住。老人向女子表示,自己几天没吃饭了非常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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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在路上被一老人突然拦住。老人向女子表示,自己几天没吃饭了非常饿


“你不是饿吗?怎么喝了两口汤就走!”重庆一女子在路上被一老人突然拦住 。 老人向女子表示 , 自己几天没吃饭了非常饿 , 想让女子给点钱吃饭 。 女子见旁边有一面馆 , 遂帮老人点了一碗面 。

殊不知 , 老人喝了两口汤、吃了口面 , 就起身离开 。 女子询问老人为什么不吃了 。 老人竟理直气壮的说 , 面不好吃 , 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 这让女子很受打击 , 认为自己一片好心 , 却被老人当做驴肝肺 。

女子的好心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无果的 。 因为老人肚子饿为假 , 骗钱为真 。 女子这是遇到“假乞丐”了 。 我们都知道 , 老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 那么他的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定性?老人是否构成犯罪呢?老人虚构没钱吃饭的事实 , 让女子陷入错误认识 , 试图从女子处获得钱财 , 老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诈骗 。 所谓诈骗 ,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 , 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 , 被害人由于错误认识自愿给付财物 , 从而导致被害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行为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000元以上的 , 则构成诈骗罪 , 依法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 本案中 , 老人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 , 但其诈骗的金额较少 , 也就几块钱 , 尚达不到诈骗罪的定罪标准 。 因此 , 老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 但我想老人应该是一名“惯犯” , 其应该不止一次骗饭钱了 。 如果累计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 , 老人也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的 。 退一步来说 , 即便老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其行为仍然是违法的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由此可见 , 只要女子报警 , 警方是可以对老人处以5到10日的治安拘留的 。

【重庆一女子在路上被一老人突然拦住。老人向女子表示,自己几天没吃饭了非常饿】女子虽然气愤 , 但还是决定以德报怨 , 没有选择报警 。 老人也侥幸逃过一劫 , 但之后他还会不会这么好运 , 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 毕竟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

正是因为有太多像老人这种“假乞丐” , 肆意地挥霍大众的同情心 , 让我们越来越不敢伸手帮助他人 , 这也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 散失了获得帮助的机会 。 我认为女子的做法值得借鉴 , 以后遇到类似情况 , 没饭吃的就给买快餐 , 没钱坐车的就给买车票 , 这样既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 也能够防止自己上当受骗 。

对此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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