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要85万元发明奖励,狗不理公司称无劳动关系,最高法这样判( 二 )


张某某嫌判决数额少 , 要求最高法依法改判狗不理食品公司、狗不理集团公司支付张某某职务发明创造报酬856000元 。 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鉴定 , 涉案专利创造利润535万元张某某应得报酬为856000元(年利润535万元×8年×2%) 。
狗不理食品公司则要求最高法驳回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 张某某主张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已超过诉讼时效张某某于2015年3月离职 , 其离职时应当知道其权利可能受到损害 , 其主张的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应自2015年3月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 张某某系涉案专利的11位发明人之一 , 狗不理食品公司自2011年开始 , 每年均以奖励金、慰问金等形式向张某某支付了奖励 , 原审法院判决狗不理食品公司再次向张某某支付报酬 , 显失公平 。
二审法院认为: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请求支付奖励、报酬的权利 , 不应当因用人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处分而受到损害 , 因此 , 涉案专利(申请)权的流转不影响狗不理食品公司应向张某某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 鉴于狗不理集团公司与张某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 狗不理食品公司应当向张某某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 。
张某某虽于2015年3月离职 , 但2015年3月后狗不理食品公司仍在使用涉案专利 , 且涉案专利至今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 。 即使狗不理食品公司如其所言于2016年7月停止使用涉案专利 , 彼时已经离职的张某某无从得知这一情况 , 狗不理食品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张某某自2016年7月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狗不理食品公司停止实施涉案专利 。 狗不理食品公司关于诉讼时效过期的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原审法院确定狗不理食品公司向张某某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8万元尚属合理 , 二审予以维持 。

2022年9月29日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 张某某及狗不理食品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 , 驳回上诉 。
大家看明白了吗?专利技术发明的职务奖励是额外的 , 不同于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 。 法律法规规定 , 专利技术职务发明人可以获取实施专利技术盈利的2%的奖励 。 单位不能以已经按月发放工资 , 发放了奖金 , 来替代职务发明人员的奖励 。 张某某此前是狗不理食品公司的员工 , 和同事发明了非冷链食品生物保鲜技术 , 但是 , 狗不理食品公司将专利申请转移给了狗不理集团 , 狗不理集团是专利权人 , 狗不理集团又将专利的使用授予了狗不理食品公司 , 所以狗不理集团 , 狗不理食品公司以张某某不是单位员工 , 食品公司不是专利权人拒绝支付奖励资金 。
从狗不理食品公司2016年停止使用这种非冷链食品生物保鲜技术的原因来看 , 这种技术并不靠谱 , 经不起高温考验 。 冷冻水饺 , 汤圆等必须在冷冻低温环境下保存 , 否则就是一团糟 。 狗不理食品公司的非冷冻保鲜技术经不起高温 , 包子在常温下存在 , 时间久了也一团糟 。 由于消费者投诉多 , 狗不理食品公司停止使用了非冷冻食品保鲜袋子的使用 。 但是 , 什么狗不理公司的保鲜技术也使用了几年呢?应该是在天气气温不是很高情况下 , 包子出厂后能很快卖出 , 还有一些出问题的包子销售者都做了退货处理 。
【男子追要85万元发明奖励,狗不理公司称无劳动关系,最高法这样判】为什么张某某要求赔偿数额那么高 , 法院判决才8万元呢?张某某是依据有关部门估算的利润情况 , 按照8年计算的 。 法院是参照有关部门估算的总利润 , 一次性计算 。 有关部门估算利润是以该技术百分百的使用情况下的利润情况 。 但是该技术在实践中并不是完好无缺 , 2016年狗不理食品公司停用该技术时 , 明确表示非冷冻保鲜技术不靠谱 , 经常被消费者退货投诉 。 所以 , 非冷冻保鲜技术的使用获得的利润并不像预测的那么高 。 法院酌情判决8万元比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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