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售河豚鱼干遭遇起诉被判赔23万元,买方一家四口都是打假人


女子网售河豚鱼干遭遇起诉被判赔23万元,买方一家四口都是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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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售河豚鱼干遭遇起诉被判赔23万元,买方一家四口都是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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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售河豚鱼干遭遇起诉被判赔23万元,买方一家四口都是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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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出售250袋河豚鱼干 , 总价23750元 , 江苏南通的孙女士本以为可以小赚一笔 , 没想到这成为她的噩梦 。 买家郑军(化名)以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注明保质期为由 , 将孙女士的父亲(孙女士网店的主体)告上法庭 , 要求十倍赔偿 。
孙女士认为 , 她的河豚鱼干不存在安全隐患 , 也并非禁售食品;而且她卖的并非预包装食品 , 而是食用农产品 , 法律并未强求其注明保质期 。 但法院认为袋装的河豚鱼干属预包装食品 , 无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 一审判决孙女士父亲十倍赔付237500元 , 二审维持原判 。
在应诉过程中 , 孙女士还发现 , 郑军与其妻子、母亲、岳母均是打假人 。 孙女士的律师根据裁判文书网等官方信源 , 列出郑军全家打假案件涉上千宗 。 而且此案判决后 , 郑军岳母起诉孙女士父亲的另一起河豚鱼干案件 , 又将开庭 。
“我们是碰到打假人的老窝了 。 ”孙女士说 。

孙女士出售的河豚鱼干(受访者供图)女子卖河豚鱼干被判10倍赔付23万
孙女士介绍 , 她来自江苏南通 。 因为当地靠近长江和大海 , 用淡水和海水养殖河豚(亦称河鲀)已形成产业 , 许多餐馆的菜单上也有河豚 。 前几年 , 还在上学的孙女士用父亲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注册了网店 , 出售各种河鲜、海鲜 , 其中包括河豚鱼干 。
“我是从我们这里的市场商户处进货的 , 这些河豚是国家规定的可养殖品种——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 , 毒性已经比较弱 。 养殖户对河豚有一套熟练的处理工序 , 通过去内脏、腌制、晾晒等消毒程序后 , 加工出的河豚鱼干已经没有了毒性 。 ”孙女士说 。2019年1月25日 , 男子郑军从孙女士的网店购买了50袋河豚鱼干 , 1月27日又追加买了200袋 , 250袋总价为23750元 。
对孙女士来说这是一笔大生意 , “因为购买量比较大 , 我跑了好几家商户才凑到 。 我爸说这里面可能有蹊跷 , 但我没太在意 , 觉得自己运气好 。 ”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
2021年2月 , 孙女士的父亲孙先生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 原来郑军将他起诉了 , 称其出售的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隐患 , 可能致人中毒死亡 , 是食药总局禁止销售的食品;而且河豚鱼干的包装上没有保质期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 据此 , 郑军要求法院判孙先生按货款的十倍支付赔偿金237500元 。
“我一下子就蒙了 。 ”孙女士说 , “我们这里河豚是合法养殖、出售的 , 并无安全问题 , 没想到还会被人起诉 。 ”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 , 中国目前禁止加工和出售野生河豚 , 但对人工养殖河豚已经开始放开 。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 , 决定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养殖暗纹东方鲀这两种河豚的加工经营 。 其中强调 , 河豚的养殖加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 , 去除有毒部位和毒素 。 孙女士表示 , 她出售的河豚鱼干完全符合此文件的要求 。
不过 , 孙女士网店里的河豚鱼干的宣传页面上 , 出现了“东海域人工野生捕捞”等字样 , 这成为郑军起诉他们“出售食药总局禁止销售的食品”的证据 。 孙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 网页是她包给专业公司做的 , 对方加了“野生”的不真实宣传 , 她当时并未在意 , 没想到授人以柄 。

孙女士网店上注明河豚鱼干是“野生”的 , 她承认此处有误(受访者供图)2021年12月29日 , 此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 , 法院并未对孙女士所售河豚鱼干是否是禁售食品、是否可能致人中毒作出结论 。 但法院认定 , 涉案河豚鱼干作为预包装食品 , 其包装上没有保质期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 据此判决孙先生十倍赔付237500元 。
河豚鱼干是否“预包装食品”成争议焦点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 , 孙女士所售的袋装河豚鱼干用塑料袋包装 , 每袋500克 , 包装上注明了品名、原产地、食用方法、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等 , 但并无保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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