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防范非法集资:以投资黄金为马甲非法集资2500万元


以案说法防范非法集资:以投资黄金为马甲非法集资2500万元


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提醒广大市民 , 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 , 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 , 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介 , 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 , 收益越高风险越大 。
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 , 年收益率超过6%就要引起高度警惕 , 超过8%就很危险 , 超过10%就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

案情简介:2013年1月 , 被告人董红武登记注册了山西金尊珠宝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黄金、珠宝玉器的投资及其管理 , 黄金、珠宝、饰品的销售等 。
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间 , 被告人董红武聘请侯慧丽等人(另案处理)组织公司业务员在社会上大肆发放虚假广告宣传页 , 宣称在该公司投资黄金零风险、低投资、高回报 , 以每投资1万元每月付息200元为诱饵 , 先后与590余名客户签订黄金保值保管合同 , 在客户缴付购买黄金价款后 , 该公司不给客户交付黄金实物 , 而是以为客户保管黄金为名 , 按客户投资黄金的价款每月按承诺给付利息 , 变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
非法集资的款项除用于支付客户本金、利息和公司日常经营外 , 余款被董红武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和挥霍 。 截至案发 , 共骗取王某等390人共计2500余万元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董红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 。
风险警示:以投资黄金珠宝进行非法集资的套路主要有三:一是与客户签订虚拟合同 , 客户将购买珠宝的钱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打到总部账户 , 珠宝存放在总部 , 与客户签订珠宝回购协议 , 给予客户推广费 , 年化利率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利率 , 一般1年为期 , 客户推广费每月支付 , 到期还本;二是引导客户投资入股相关门店 , 据了解客户主要投资入股各地分店 , 以总部股权代持方式进行;三是打着投资金条回购名义 , 在全国各地注册空壳公司 , 许诺签订保本保息回购合同 , 一年后全额回购并赠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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