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年轻女子在公共厕所被陌生男子殴打至轻伤二级( 二 )


换而言之 , 由于俞某的行为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 致轻伤二级 , 因此其行为真的只会在3年以下量刑 。
3、除刑事责任外 , 俞某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具体而言 , 无论俞某的行为最后如何定性、如何处罚 , 由于其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受到损害 , 因此其一方除了要被刑事处罚外 , 同时还要经济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否则被害人可以在检察院起诉时附带民事诉讼 ,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 。
最后 , 有网友认为 , 男子的行为可认定为最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寻衅滋事罪 , 对此 ,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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