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一名年仅14岁的女生在同校一男生的家中被杀害


江西宜春,一名年仅14岁的女生在同校一男生的家中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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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极其残忍!”江西宜春 , 一名年仅14岁的女生在同校一男生的家中被杀害 。 警方在通知该女生的家属时 , 特别强调了一句:“凶手手段极其残忍” 。

可尽管警方已经提前告知了 , 但当女生的父母看到女生的尸体时 , 还是被那惨不忍睹的景象给惊到了 , 他们实在难以理解 , 凶手为何要如此对他们的女儿 。 女生的母亲悲痛欲绝地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



事发后 , 这名女生的亲属称 , 女生不仅和男生是同校且同级校友 , 两家人还住在同一小区 , 相互之间比较熟悉 。 另外 , 这位亲属还透露 , 男生把女生骗到家中后 , 是想侵犯的 , 但遭到了拒绝后才将女生残忍杀害 。

不过 , 这位亲属的说法尚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 目前 , 警方只表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 相关信息不方便透露 。

1、小小年纪却做出如此凶残的杀人行为 , 真是太可怕了 , 简直就是恶魔 。 目前 , 警方尚未透露男生杀害女生的目的 , 但我们相信警方一定会秉公办理 。

有网友表示 , 这名男生既然和女生是同年级的 , 那么男生的年龄应该在13~15周岁 。 按照最新的规定 , 12岁杀人就可以判刑了 , 所以必须要对该男生从严、从重惩处 , 绝不姑息 。


【江西宜春,一名年仅14岁的女生在同校一男生的家中被杀害】
目前 , 刑法中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有以下3种:

(一)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二)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人 , 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大重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三)已满12周岁但不满14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 情节恶劣 , 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我们结合网友的推测 , 男生的年龄应该在承担刑事责任的行列 。

2、有网友表示 , 女生的亲属把一份盖有公安局印章的《解剖尸体通知书》和女孩的相关证件都发在网上了 , 这说明此事是真的 , 那为什么警方却一直不透露案件细节呢?

其实 , 这主要是考虑到男生尚未成年 , 所以按照规定 , 必须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 但是这个保密并不代表保护 , 未成年人犯了罪一样要处罚 。

本案中 , 如果男生主观上具有剥夺女生生命的故意 , 客观上造成了女生死亡 , 那么男生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 , 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

上述规定中 ,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 , 或引起极大民愤 , 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 。

不过 ,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 ,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也就是说 , 虽然男生的行为极为可恶 , 但对其最高的量刑 , 只能是死缓 , 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3、本次事件中 , 女生的亲属称 , 男生可能有强奸或猥亵的目的 。

如果这是真的 , 那么男生所犯罪名以及对应的处罚结果就会随之而改变 。

(一)如果男生意图侵犯女生 , 在侵犯过程中遭到反抗而杀人 , 则涉嫌强奸罪 。

(二)如果男生意图侵犯女生 , 但遭到反抗 , 后因害怕女生曝光才将其杀害 , 那么男生的行为涉嫌强奸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 , 应数罪并罚 。

(三)如果男生在杀害女生后实施了侵犯行为 , 则涉嫌侮辱尸体罪与故意杀人罪 , 应数罪并罚 。

值得注意的是 , 14周岁以下单独犯强奸罪或侮辱尸体罪的 , 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4、最后 , 不管男生的具体年龄是多少 , 他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 同时 , 我们希望女生的父母坚决不要谅解 , 否则难以告慰女生在天之灵 。


对于此事 ,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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