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老人去世后,为办理丧事,家人4050元从超市买了30条利群香烟( 二 )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一般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 , 谁举证” , 但在提供初步证据之后 , 如果对方否认 , 法院可以结合举证情况 , 分配举证责任 。 既然超市否认鉴定的20条香烟不是自己销售的 , 那么举证责任就到了超市身上 。

即便超市不举证证明 , 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 , 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 , 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 , 也可以认定假冒香烟是超市卖的 。

打击销售者、经营者假冒违法行为 , 有赖于消费者的积极维权 , 有赖于法院公平合理的审理 , 也有赖于相关行政部门的积极调查处罚 , 更有赖于商标所有权人自身的打假维权 。

当违法者的成本少于收益时 , 才有可能净化市场 , 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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