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一女寡妇借住女婿家,结果意外怀孕了,最终酿成血案


2009年,云南一女寡妇借住女婿家,结果意外怀孕了,最终酿成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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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云南一女寡妇借住女婿家,结果意外怀孕了,最终酿成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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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云南一女寡妇借住女婿家,结果意外怀孕了,最终酿成血案


著名的《阿房宫赋》中有这样一句借古讽今的话:“秦爱纷奢 , 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 , 用之如泥沙 。 ”从古至今 , 任何无度的索求 , 都不会有一个好结局 , 毕竟当你选择毫无节制的时候 , 就已经注定了自食恶果的结局 , 这世上没有人会愿意毫无底线的付出 。
2009年云南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 , 一寡妇寄住在女婿家中 , 却不料结果意外怀孕了 , 最终因此而酿成了血案 。

按理来说 , 人都有礼义廉耻之感 , 可这个女寡妇寄住在女婿怀孕 , 不仅没有任何羞愧 , 甚至还明目张胆地向街坊邻居炫耀这个消息 , 可当他们来进一步追问肚中的孩子是谁的时 , 女寡妇却对此笑笑不已 , 令人无尽遐想 。
寡妇门前是非多 , 更何况还是寄住在女婿家中才怀的孕 , 将这两者联系起家 , 众人不禁对女婿投出异样的大量的神情 。 可直到血案发生之后 , 众人这才知 , 事情的真相绝不如他们所见的那般简单 。
【2009年,云南一女寡妇借住女婿家,结果意外怀孕了,最终酿成血案】来自云南的保秀清虽然是从小到大都是在淳朴的农村长大 , 可她的言行在这个小错落中 , 却处处透露着格格不入 。 当地人对婚姻的态度都是保持着从一而终的态度 , 安安稳稳地过好自己的小家 , 可保秀清却不一样 。
先后不仅经历了三段失败的婚姻 , 前两段结果都是因为她品行不检点而离婚 , 为由第三次是因为丈夫离世而成为了寡妇 , 但这并未让她长任何记性 , 明知寡妇面前是非多 , 仍然我行我素的追求所谓的爱情 , 甚至为此还抛下了自己年幼的女儿云霞 , 只因为新男友说不愿一直待在农村生活 。

幸好当地民风淳朴 , 周边街坊邻居也见不得一个孩子如此凄苦 , 于是便纷纷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 一起将云霞拉扯大 , 直到云霞经人介绍与邻村的一个名叫桂晓青的男子成婚后 , 众人都不禁产生了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成就感 。
可这样的生活没过多久 , 消失多年的保秀清却在此时回来的 , 并理直气壮地以自己生母的身份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
由于《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相应的 , 而是强制性的义务 , 纵然有些人对云霞感到不平 , 毕竟在她年幼的时候 , 保秀清根本就没有履行过任何做母亲的义务与责任 , 但云霞也没有任何理由不赡养母亲 。

幸好丈夫桂晓青是个通情理好说话的人 , 想着也不过是多双筷子而已 , 便同意让岳母住了进来 。 只是桂晓青怎么也没有想到 , 岳母不过寄住在自己家中短短半年的时间 , 竟然就通知他们已经怀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
“这个孩子我一定要生下来 , 身为姐姐姐夫 , 你们可要抚养长大 。 ”
“这几天我反胃的厉害 , 想着让肚子里的孩子来陪我或许会好很多 , 反正你们白天也要上班 。 ”
如果只是抚养孩子的话 , 桂晓青虽然有些无法接受 , 但确实也无法对此视若无睹 , 可让岳母的男朋友住进自己的家中又算什么 , 自己当初同意抚养她的孩子已经是最大的让步 , 现下还要让其男友住进来 , 桂晓青说什么也不同意 。
可保秀清是个没有道德底线的 , 为了让女婿妥协 , 将自己借住在女婿家中结果意外怀孕了的消息广而告之 , 但就是对孩子的父亲缄口不言 , 当桂晓青前来质问的时候 , 保秀清则理直气壮地说道:“你让他住进来 , 流言蜚语不就不攻自破了 。 ”

看着保秀清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 , 气不过的桂晓青只好找上自己的哥哥桂晓林诉苦 。 做哥哥的 , 得知实情后自然是不愿看着曾经开朗的大小伙子 , 变成这般低迷模样 , 于是便趁着弟弟两夫妻上班的时候 , 找保秀清好好谈谈 。
纵然桂晓林对保秀清的人品已经做好了准备 , 可当他正式与其面对面的时候 , 还是被对方的言行恶心到了 , 不仅对自己进行打骂 , 甚至还对此冷讽道:“你如果认下这个孩子 , 我就不让他住进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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