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一户人家的大门,被家人从外面锁上了,邻居一热心女子好心去帮忙开门


安徽亳州。一户人家的大门,被家人从外面锁上了,邻居一热心女子好心去帮忙开门


文章图片


安徽亳州。一户人家的大门,被家人从外面锁上了,邻居一热心女子好心去帮忙开门


恶犬伤人为何屡禁不止 。

11月28日 , 安徽亳州 。 一户人家的大门 , 被家人从外面锁上了 , 邻居一热心女子好心去帮忙开门 , 打开后刚想转身离开 , 不料从门里冲出一条大黄狗 , 直奔她而来 , 并且将她扑倒在地撕咬 , 听到女子的呼叫声 , 狗主人赶紧赶过来制止 , 费了好大劲才把黄狗从女孩身上拽开 。



【安徽亳州。一户人家的大门,被家人从外面锁上了,邻居一热心女子好心去帮忙开门】因为当天天气很冷 , 女子穿的衣服够厚 , 所以仅是胳膊被咬伤 , 目前该女子已经去了医院 , 打了狂犬疫苗 。 有网友评论 , 起锅烧油炖狗肉 , 一般来说农村谁家养了狗 , 如果伤人 , 早就被炖了吃了 。 有网友评论:狗就是狗 , 永远都改不了咬人的天性 , 它既是人类的好朋友 , 也是威胁人类安全的危险源 。 有网友调侃:这就是现实版的狗咬吕洞宾 , 不是好人心 , 人家女孩是去帮你开门的 , 又不是去你家偷东西的 , 不分青红皂白就乱咬一汽 , 真是狂躁 。

还有网友评论:养狗就要拴绳 , 这是最起码的规矩 , 不拴绳咬狗就是不文明的行为 , 虽然狗狗看家护主是本职工作 , 但是把人咬伤就得赔偿 。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 , 受伤女子该怎样主张赔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本案中 , 咬伤女子的狗系邻居所养 , 既然是大型犬 , 邻居就应该加强对狗狗的日常管理 , 而不是随意的放养 , 致使背后咬伤 , 应该由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

本案中 , 女子帮忙打开邻居反锁的院门 , 是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行为 , 不仅没有过错 , 反而应该提倡 , 因为女子在被咬事件中 , 并没有过错 , 其被狗咬伤的后果 , 应该由饲养狗的邻居承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 侵害公民人身权 , 可以主张医疗费等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因此女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 , 要求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

当然了 , 女子受伤的事情赔偿的事 , 最好的结局还是两家坐下来商量着解决 , 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


那么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欢迎留言讨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