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女子去餐厅吃饭,花了17000元,谁知结账刷卡时,酒楼多按一个0,刷了17万( 二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五十五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还有一种可能 , 就是延迟到账 , 尤其是对公账户 , 还有大笔资金的流通 , 这个经常会发生 , 所以产生了误会 。 吴女士的遭遇 , 给我们提了个醒 , 刷卡消费 , 一定要对一下账单 , 确认无误后在离开 , 避免意外 , 还有不必要的麻烦 , 转账有记录 , 虽然问题能解决 , 但为此耗费时间和精力太不值了 , 还不如当时多加注意 。 吴女士的粗心 , 餐厅的懈怠 , 让本来很简单的一次消费行为 , 变成了一场纠纷 , 吴女士工作失误为公司造成了损失 , 餐馆售后服务差 , 让自己声誉受损 , 真是得不偿失 。 对此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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