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涉黑团伙披着“贷款公司”外衣为非作恶,首犯二审获刑25年


江苏徐州:涉黑团伙披着“贷款公司”外衣为非作恶,首犯二审获刑25年


套路贷 , 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犯罪 , 它并非是“贷” , 而是通过“合法网贷”为外衣从事的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 它的目的还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人的财物 。
本案发生在江苏徐州 。
据了解 , 2010年 , 罪犯周某 , 蒋某以公司为依托 , 纠集 , 招募人员 , 逐步形成以二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为谋取非法利益 , 该组织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从金融机构骗取贷款7亿余元 , 向20余家企业和个人高利转贷 , 针对部分企业采取拼凑银行流水 , 设置质押陷阱等方式虚增巨额债务 , 2010年至2018年 , 该组织在江苏徐州 , 安徽宿州等地实施骗取贷款 , 高利转贷 , 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180余起 , 侵占被害企业资产10余元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百姓 , 造成金融机构巨额损失 , 严重妨害司法秩序 , 扰乱金融管理秩序 , 破坏经济 , 社会生活秩序 。

2019年3月5日 , 徐州铜山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 , 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 , 初步认定该组织在放贷 , 讨债过程中 , 针对不同企业实施不同手段 , 存在高利贷 , “套路贷” , 直接骗取财产等行为 。
【江苏徐州:涉黑团伙披着“贷款公司”外衣为非作恶,首犯二审获刑25年】2020年7月30日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 2020年10月23日 , 铜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 , 周某犯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蒋某以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寻衅滋事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被告人获刑13年至1年9个月不等 , 并处相应罚金 , 宣判后 , 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本案来源:江苏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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