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沭阳县一黑恶团伙首领被判刑18年,所犯罪行可谓极其严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 , 意义重大 , 有效地打击了涉黑恶犯罪 , 有效地挤压了涉黑恶违法空间 , 有效地净化了社会不良风气 。
本案发生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 。
2004年至2013年 , 罪犯徐某超纠集江某 , 史某等社会闲散 , 刑满释放人员 , 从事赌博 , 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
2013年10月 , 徐某超准备改造抵账得来的服装厂用于经营“海洋之星”洗浴中心及宾馆 , 安排江某带人殴打致伤服装厂原租户胡某并强制其搬离 。
2014年至2019年 , 徐某超为达到控制 , 垄断沭阳县地下赌博行业的目的 , 以其所经营的“海洋之星”洗浴中心和宾馆为据点并向周边辐射 , 采用逼迫关闭 , 秘拍举报 , 强占干股等方式打压排挤其它赌博场所 , 实际经营或者控制地下赌场166处 , 逐步形成以徐某超为组织 , 领导者 , 江某 , 史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先后实施开设赌场 , 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85起 , 非法获取经济利益637万余元 , 该组织称霸一方 , 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和执法秩序 。
2018年底 , 以徐某超为首的黑恶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
2019年3月14日 ,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对沭阳县徐某超涉黑案立案侦查 , 2019年11月29日 ,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 , 2020年8月27日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对首犯徐某超以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 开设赌场 , 聚众斗殴罪 , 非法拘禁罪 , 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刑13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 , 并处相应的财产刑 。 (本案来源:江苏扫黑除恶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