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男子的房租到期后,把房东的冰箱、电视等电器全部卖掉( 二 )


 
2、那又该如何评价这名男子的行为呢?
 
罪与非罪的前提 , 要根据这名男子变卖的财物来确定 , 如果数额较大 , 他的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 , 即便数额较小也涉嫌违法 。
 
在现实生活中 , 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 ,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 , 就有了变卖家具、家电的想法 , 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
 
对于这种情况 , 租客在主观上就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 同时采取欺骗的手段与房东签订合同 , 房东基于错误的认知 , 将房子和室内物品交给对方 ,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属于诈骗行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 , 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对于诈骗行为 , 罪与非罪的关键也是要看数额 , 诈骗金额在5000元以上就构成立案标准 。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在本案中 , 根据房东的描述 , 男子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
 
通过这个案例 , 也提醒各位房东朋友 ,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 , 一定要提高警惕 , 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 一旦遇到类似事件 , 请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 , 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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