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 ,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最后提醒我们的小伙伴 , 虽然有钱人自带流量让人向往 ,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理智看待社交网络平台的这些现象 , 友好的展示我们的大国风采才是我们应该去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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