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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两名男子用透明胶对一名弱女子进行捆绑】浙江 , 临海 。 两名男子用透明胶对一名弱女子进行捆绑 , 并对其实施了一系列的欺凌性行为 。 这两名男子在将女子捆绑起来后 , 将一瓶黑色墨水倒在女子头部 , 还用手对其脸部疯狂进行涂抹 。
女子开始哭喊求饶 , 可这并没有引起两名男子的同情心 , 反而还变本加厉的用酒瓶子反复砸向女子额头 , 还试图脱掉她的鞋子 。
在这过程中 , 被欺负的女子一直在向这两名男子求饶哭喊 。 但直至女子无力 , 这两名男子都未能停下手中的暴行 。
最后是随行的另一名女子对其进行了呵斥 , 两名男子才停下了手中的行为 。 否则 , 这场闹剧不知何时才能结束 。
民警在接到报警后 , 便迅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 发现在欺负女子的现场足足有七人 , 而进行阻止的却只有一人 。
据初步查明 , 在12月1日时 , 被欺负的女子陈某与欺凌男子之一的徐某 , 相约从福建莆田到临海杜桥进行PK打榜 , 并约定输方接受惩罚 。
到12月5日下午时 , 在陈某PK失败后 , 徐某等人就将其用胶带缠绕、泼洒墨水 , 并拍下画面发到网上 , 后被大量转发 ,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
目前 , 已将包括陈某在内的七名涉事人员拘捕归案 , 接受调查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1、在此案中 , 两名男子在女子哭饶中 , 非但没有停下手中无耻的行为 , 反而满脸嬉笑的变本加厉 。 弱女子又怎么敌得过两名高大的男子 , 只能任由其欺负 , 让该女子无助又绝望 。
两名男子显然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 若女子身体无大碍 , 那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两名男子将被处五日以上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如果女子身体有问题 , 若达到轻伤 , 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两名男子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达到重伤 , 则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2、此画面具有不良风向的引导 , 会影响青少年和其他大众的思想 , 形成错误的价值观 。 拍摄者和参与殴打的两名男子也已违反了法律 , 传播不良内容 , 将会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万元罚款 。
3、这两名男子 , 公然在户外欺负该名女子 , 其余人未进行阻止反而袖手旁观 , 并发出嘲弄般的嬉笑声 , 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 , 虽不构成犯罪 , 但仍然需要付出代价 。 这群人将分别被判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4、该名女子被如此对待后 , 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所以两名打人男子应对女子赔付相应的费用 , 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
审核此次画面的相关责任人也有一定责任 , 未能正确及时处理此次事件 , 让其远传 , 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
而本案中的两名男子 , 更是道德的缺失 。 身为网红 , 不仅不传播积极正向的能量 , 反而向大众输出错误的价值观 , 并且以此为乐 , 应当严厉处罚 。
而其余人 , 虽未参与殴打的过程 , 但在一旁袖手旁观和嘲弄的助推行为 , 仍然是这件事的从犯 , 也应当给予一定的惩罚 。
对于这件事 , 大家又是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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