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缺失父爱,嫁大其20岁男友,因母亲反对酿成悲剧( 二 )



宋某音结了婚但张某芝却没有放弃拆散们 , 她要尽快让女儿迷途知返 , 不要等到女儿怀孕那就真的来不及了 。
于是张某芝不断地打扰王某平他们的生活 , 连王某爱都没放过 , 宋某音的生活被妈妈搅得一团糟 。 逐渐地王某平对张某芝很不满 , 连带着对宋某音都有了怨气 , 夫妻两个人也因此争吵了无数次 。
这天 , 张某芝又来家里闹 , 不停地辱骂王某平和王某爱 。 王某平听着岳母对自己都没打骂过的女儿如此的侮辱 , 实在是忍无可忍 , 殴打了张某芝 。
张某芝把王某平告上了法院 , 王某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王某平和宋某音提出了离婚 , 宋某音和母亲彻底决裂 , 再也没有回过家 。
因为父爱的缺失对宋某音人生的影响使她做出与常人不同的选择 , 这我们无法评价对错 , 不管双方如何 , 只要都是真心相爱 , 那就是正确的选择 。

而宋某音的母亲以为自己能负责宋某音全部的人生 , 完全不顾女儿的想法 , 一味地以自己的价值观决定女儿的选择 , 强迫女儿 , 这才是本案件悲剧的来源 。
孩子长大了她的人生可以自己选择了 , 我们父母放心的让孩子们自己决定他们想要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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