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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婷的妹妹叶冰艳发文讲述了其姐姐在派出所期间经历的一些事 , 大家可以看看 。
叶婷可能构成何种违法犯罪?1、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叶婷:办理取保候审回家,或判5年有期徒刑?说说叶婷文中的6点问题】叶冰艳发文称 , 叶婷被“释放”时有人跟她们说她姐姐可能被判5年 , 应该就是来源于这条规定 。 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判5年 。 网络空间也属于公共空间 , 叶婷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误导网友 , 导致网友群情激奋 , 造成网络公共空间秩序混乱 , 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
《刑法》第293条规定 ,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构成寻衅滋事罪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也有可能构成诬告罪 。
叶婷发文反复强调刘某彦参与了打人 , 但至今逍遥法外 , 还称村长侯某开着面包车载着一车人持凶器赶往案发现场 , 意图故意杀人 。 根据当地通报 , 这两个情节均不属实 , 叶婷发文做出这种指控 , 意图使他们受到刑事追究 , 已经涉嫌构成诬告罪 。
《刑法》第243条规定 ,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 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3、还有可能只构成违法 。
如前文所属 , 叶婷多次发布不实信息误导网友 , 导致网友情绪激动 , 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如果不构成犯罪 , 起码构成了违法 , 或将被处以行政拘留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 , 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叶冰艳的发文还在用误导性说法 。1、叶冰艳发文对于叶婷被带走的描述是“被七八名陌生男子强制带走” , 还说是叶婷的同事“想尽各种办法”联系上了他们 。
当地已经通报了 , 叶婷被带走调查是在警方人员出示了证件后 , 而且是在叶婷男友在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
难道叶婷男友没有告诉他们真实情况么?或者说当时叶婷男友根本不在场?
叶婷家人反复说叶婷是被七八名陌生男子强制带走的 , 我觉得是在有意误导 。 按照这个说法 , 对任何我们不熟悉的人 , 包括警方人员 , 我们都可以形容为陌生男子 。
2、说叶婷被放出来后“精神已经失常 , 呆滞 , 见到母亲后开始大喊大叫求救” 。
该描述过于主观 , 如果叶婷精神真的失常 , 应该去医院诊断治疗 , 如果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 可以报警做司法鉴定 。 我相信 , 现在案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 , 谁也不敢把叶婷怎么样 。
中间为被释放后的叶婷
听叶冰艳的描述 , 叶婷在派出所只是被问话 , 并让她签署保证书以后不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 , 完全没有提到被打骂的情况 , 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精神失常?
同时 , 让叶婷签承诺书也没有任何不妥 。
所谓取保候审 , 是经评估认为犯罪嫌疑人不会再犯罪 , 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 , 可以不予实施羁押 , 暂时恢复一定自由 。
签署承诺书是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 , 你必须确保取保候审后不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如果给你办了取保候审 , 你继续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 , 那只能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 予以拘留 。
叶婷是否有意误导网友和造谣行为?1、叶婷称 , 其父亲是在饭店吃饭时被人殴打的 , 并在饭店门口的柏油路上被殴打致昏迷 。
这里或许有意隐去了一个事实:叶婷父亲是被他人请去陪客的 , 而所陪的客人就是本案中的打人者 , 他们是在一桌吃饭的 。 也不仅仅是吃饭 , 是吃饭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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