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老人到银行取了1000元,回家后却发现存折上少了2000元


河南,郑州。老人到银行取了1000元,回家后却发现存折上少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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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老人到银行取了1000元,回家后却发现存折上少了2000元


河南 , 郑州 。 老人到银行取了1000元 , 回家后却发现存折上少了2000元 。 第二天老人去银行问怎么回事 , 几名工作人员检查核实没少2000元 。

老人认为是银行违规操作 , 非法占有了这2000元 ,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2009年的时候 , 老人办了一张存折 , 一直使用着 。 2020年1月14日这天 , 老人拿着存折 , 从银行取走了2000元 , 这笔钱有老人的签字和流水凭证 。

取完这2000元之后 , 由于老人的存折页满了 , 不能将这笔2000元打印在存折上 , 只有在更换新存折后 , 才能将取走2000元的信息打印上去 。 不巧的是 , 1月14日临近春节 , 由于很多老人办理养老金等业务 , 银行存折已经使用完了 。 没有新的存折 , 就没法给老人更换 , 这件事就搁置了下来 。 直到2020年11月3日 , 老人又到银行取了1000元 , 银行这时候给老人更换了新存折 , 并将11月3日这天取走的1000元打印在新存折上 。 不过老人除了见新存折上支取的1000元外 , 还见到2020年7月15日这天取走了2000元 。 可事实上老人在2020年7月15日并没有取过钱 , 这也就是老人认为少2000元的原因 。 银行也认可老人确实在2020年7月15日没取过钱 , 不过认为老人理解错了 , 这2000元显示的项目是“汇总压缩” , 而不是“流水” , 除了支出2000元的信息外 , 同时还对应着存入2888.6元 。

但实际上2020年7月15日这天也没有存进2888.6元啊 , 如果可以理解为是银行流水的话 , 这么一抵扣 , 老人不但没少2000元 , 反而还多获利了888.6元 。 可为什么又会在新存折上出现“压缩汇总:支取2000元 , 存入2888.6元”的信息呢?问题其实出在更换新存折上 。
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制度汇编》中第565条规定 , “打印压缩明细时超过92天未登折明细均压缩打印 , 所有收入类、支取类交易分别合并、打印汇总明细 。 ”由于2020年1月14日老人取走了2000元 , 但没换存折 。 而到11月3日换新存折 , 超过了92天 , 所以往前算92天只能最早显示2020年7月15日支取2000元、存入2888.6元 。 而结合银行流水明细来核对 , 2020年1月至7月 , 取走一笔2000元 , 即1月14日的那笔;存入十笔2888.6元 , “汇总压缩”恰恰是这十一笔的交易的明细汇总 。

但对于银行的解释 , 老人并不认可 , 坚持认为是银行在2020年7月15日这天非法取走了自己的2000元 , 于是起诉到法院 。 开庭过程中 , 法院通知给老人办理案件的柜员 , 进行当庭核实 , 结合银行的证据情况 , 确认银行并未擅自支取老人的2000元 , 驳回了老人的起诉 。 老人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 基于银行提交了2020年1月14日老人取走2000元的回单以及银行流水明细 , 认为银行并未擅自取走老人的2000元 , 驳回了老人的上诉 。
目前大部分老人还在使用存折 , 有的使用了十多年 , 而本案系因更换存折引起的纠纷 。 如果银行不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话 , 作为年轻人可能也会认为 , 既然存折显示了2020年7月15日取走2000元 , 不就可以表明这天取钱的事实了吗?所以说 , 老人觉着实际没有取 , 向银行讨要一个说法也是正常的事情 。 其实作为银行来说 , 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承担责任 , 但是基于和储户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 , 有义务妥善保管储户的财产 , 并及时提醒和通知储户 。
【河南,郑州。老人到银行取了1000元,回家后却发现存折上少了2000元】本案中 , 老人需要更换新存折 , 但银行没有及时给老人更换 , 这是银行的失职 , 或者说没有履行好对老人的储蓄义务 。 即便当时没能更换 , 作为老人是不清楚超过92天就不能单独打印的明细的 , 那么银行是不是应该在取钱时告知老人 , 并提醒老人尽快来换卡呢?由于银行的失职 , 让老人产生了误解 , 建议银行在对老人的存款、取款、养老金、退休金等业务办理时 , 多些耐心、细致和认真 , 否则到头来 , 还是给自己惹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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