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因房东拒退押金租客将下水道灌满水泥称:钱留着看病吧


浙江杭州,因房东拒退押金租客将下水道灌满水泥称:钱留着看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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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因房东拒退押金租客将下水道灌满水泥称:钱留着看病吧


浙江 , 杭州 , 房东李阿姨与租客产生矛盾后 , 房子里堆满垃圾、电线全被剪断 , 每个下水道都被灌满水泥 。 联系租客时对方说:谁让你不退押金的 , 扯平了 。


据了解 , 租客因孩子上学原因租下李阿姨的房子 。 当初说好随时可能会退租 , 李阿姨也满口答应 , 最后两人签下租房合同 , 租客也交了3000元押金 。
过了几个月 , 租客就跟李阿姨说要退租了 , 并把房子全部打扫干净让其去收房 。 谁知李阿姨以合同没到期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 还美滋滋的以为白赚了几千块钱 。
等过几天去收房时钥匙却打不开门了 , 随后找来开锁师傅一看 , 里面被灌满了胶水 。 等师傅好不容易把门打开后一看被惊呆了 , 这哪里有一点新房的样子 , 只见屋里全是垃圾 , 臭气熏天 , 所有电线都被剪断 , 所有下水道都被水泥堵上了 。 可把李阿姨急坏了 , 赶忙联系租客 。
租客却称 , 当初说好的随时可以搬走 , 你却不退押金 , 那钱送你了 。 李阿姨表示非常后悔 , 早知道就把押金退给他好了 , 现在自己损失惨重 , 只要租客愿意回来把下水道修好 , 就把押金退给他 。 租客表示不会回来修 , 李阿姨没办法报了警 。

早知今日 , 何必当初呢 , 李阿姨的做法确实是过分了 , 既然当初说好随时可以退租 , 就没理由不退押金 。 先想赚几千块钱 , 现在损失惨重 , 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那么 , 李阿姨不退押金的做法合理吗?租客又该怎么要回押金呢?
《民法典》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 , 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 那么租客和房东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 任何租赁人都没有为出租房找下一个租赁人的义务 , 房东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押金是属于你的财产 , 房东必须无条件退还 。

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协商与起诉 , 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 , 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 ,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 , 就起诉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民法典的规定 , 既能要求返还押金 , 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李阿姨虽与租客签订了租房合同 , 但其口头答应租客随时可以退租 , 那么 , 他们之间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李阿姨承诺租客随时可以退租 , 两人之间的口头约定是有效的 , 李阿姨就必须退还租客的3000元押金 。
租客对出租屋大肆破坏 , 其做法在法律上该怎么认定呢?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情节较轻的 , 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
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 应予立案追诉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李阿姨房子破坏程度 , 想要全部修好要上万元 , 远远超过五千元的立案标准 , 租客故意毁坏私人财物金额较大 , 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本来租客是有理的一方 , 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房东退还押金的 。 可租客没有采取这种方法 , 而是采用极端的方式 , 大肆破坏出租屋来泄愤 , 殊不知自己也违法了 , 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 。
任何时候 , 都要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 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
【浙江杭州,因房东拒退押金租客将下水道灌满水泥称:钱留着看病吧】大家对房东不退押金租客就破坏出租房来泄愤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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