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2月31日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秦某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 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强迫交易罪、洗钱罪、虚假诉讼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 并处罚金 。 对刘某组织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黑老大”获刑25年!曾在桂林称霸一方,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放贷金额上亿……】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7年开始 , 以刘某为首的各被告人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而纠集在一起 , 逐渐形成人数众多、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以刘某为组织者、领导者 , 以秦某为骨干成员 , 以王某、陈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 , 层级和职责分工明确 , 以企业化方式进行管理 , 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一系列“套路贷”犯罪70起、违法活动3起 , 组织成员还单独实施了1起犯罪 。 刘某组织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制造违约、隐匿还款证据、提起虚假诉讼等“套路”或方式 , 诈骗、侵占多名被害人钱款、公司、房产等资产 , 牟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 , 在桂林市区称霸一方 , 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 该组织长时间通过恐吓、威胁、跟踪、侵入住宅、殴打的方式进行追债活动 , 滋扰被害人家庭、小区、单位 , 使群众担惊受怕 , 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 。 该组织非法放贷金额达上亿元 , 涉案被害人达一百多名 , 制造大量虚假诉讼 , 导致司法资源浪费 , 在桂林市区域以及桂林市贷款领域内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影响恶劣 。
法院经审理认为——
以刘某为首的各被告人通过有组织、持续性地纠集在桂林市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非法敛财数额巨大 , 形成非法控制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该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 , 依法对该案22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兴宾法院
推荐阅读
- 35岁小伙体重400斤,坐家打游戏20年没下楼,妈妈:我儿子电脑好
- 76人队有意小马丁,塞布尔为筹码,这笔交易划算吗
- 陕西宝鸡“血满复活”!市民们“报复性”外出导致市区人群爆满。
- 安徽阜阳,一日清晨,一个大妈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重重地撞上了一辆白色的私家车
- 广东深圳,男子因迷上赌博,卖掉孩子金锁偷拿孩子学费还赌债
- 23999元,QJMOTOR鸿250价格公布!标配TCS和前后摄像头!
- 13年豪车女司机拒交停车费,收费员被车拖拽飞出去致死,最后咋判
- 吉林男子故意撞人,莫让冲动毁了下半生
- 河南建业,跨年惊魂:万人骚乱、烟花被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