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一男子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发现其中两瓶口感不一样


北京朝阳,一男子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发现其中两瓶口感不一样


文章图片


北京朝阳,一男子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发现其中两瓶口感不一样


文章图片


北京朝阳,一男子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发现其中两瓶口感不一样


文章图片


北京朝阳 , 一男子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 , 发现其中两瓶口感不一样后 , 男子随即质问卖家这酒的真假 。 可卖家说不信可以按照外包装的400客服热线去查一下 。 男子拨打过后被客服告知是“真酒” 。 可男子仔细查看400号码后发现 , 原来这个电话也是假的 。 告上法庭后法院判赔20万 。



潘先生因生意应酬需要经常到一家商贸公司买酒 , 而且一买就是好几箱 。 之前购买的都没什么问题 。 可潘先生最后一次在这家商贸公司 , 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 , 并拿出两瓶来饮用后却发现口感明显不一样 。

随后潘先生立即联系商贸公司的负责人并质问其酒是真是假 , 负责人拍胸脯保证自己卖的酒绝对没有问题 , 并声称如果潘先生还是不信 , 可以拨打外包装上的400客服电话去验证一下 。



潘先生半信半疑并拨通了外包装上注明的400电话 , 电话接通后对方告诉潘先生 , 其买的酒是“真品” 。 潘先生觉得自己的口感不会错 , 于是网上查了一下厂家的官方客服电话 , 结果发现官网上的400电话和这酒包装上所写的是不一样的 。

确认自己买到的是假酒后 , 潘先生又找商贸公司讨要说法 , 但商贸公司却又改口称 , 没有证据证明潘先生买的酒是出自于他们的 , 并潘先生赶了出来 。

潘先生一气之下 , 决定告上法庭 , 主张退一赔十 。 即潘先生主张商贸公司需退回2万元酒款并支付其20万元赔偿金 。 但商贸公司两次接到法院传票 , 却拒不出庭答辩 。








1、现在的不良商家 , 为了卖假货真的是费尽心思 , 而且出了问题却又不敢去面对 , 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 , 被告经传票传唤 ,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可以缺席判决 。

也就是说 , 如果法院传票送到被告处 , 被告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为自己辩护 , 那么就等于主动放弃了自我辩护的权利 , 且不并影响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



2、那么潘先生的诉求 , 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么?

首先 ,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 , 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换而言之 , 如果潘先生想获得法院的支持 , 那么其就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

随后潘先生在法庭上出示了支付记录、商贸公司出具的收据及主管部门出具鉴定为假酒的鉴定报告 , 拟证明自己一方的主张 。


【北京朝阳,一男子支付2万元购买了5箱38度的国窖1573,发现其中两瓶口感不一样】
其次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 ,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 , 生产、销售者有义务退回货款并承担支付消费者10倍赔偿金的责任 。

具体而言 , 酒是用来喝的 , 属于食品类目 , 受食品安全法调整 。 换而言之 , 由于商贸公司卖的酒是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 , 因此被告商贸公司需承担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

最后 , 食品安全法同时还规定 , 为了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食品 , 再次流入市场 , 因此 , 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没收并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



也就是说 , 由于潘先生买到的这5箱酒是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因此 , 即便法院判定商贸公司退回2万元货款给潘先生 , 这些假酒也不会还给商贸公司 , 而是依法予以没收 。

综上 , 法院经审理后支持潘先生的诉求 , 故判定被告商贸公司需退回2万元酒款并支付潘先生20万元赔偿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