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对表兄妹41年婚姻被判无效!法官:关系按同居处理!


陕西一对表兄妹41年婚姻被判无效!法官:关系按同居处理!



1月7日 , 南都记者获悉 , 陕西安康紫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则判决 , 一对结婚41年的夫妻 , 因双方在抚养子女、照顾孙子孙女、装修房子等各种家庭琐事中长期发生矛盾 , 诉至法院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二人虽夫妻多年 , 却是表兄妹 , 属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 法院判决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 。

据紫阳县人民法院介绍 , 紫阳县洞河镇的张大爷和李大妈于1981年7月登记结婚 , 现子女均已成家 。 在长期相处过程中 , 由于双方在抚养子女、照顾孙子孙女、装修房子等各种家庭琐事中 , 长期发生矛盾 , 张大爷经常对李大妈口出恶言 , 使李大妈无法忍受 。 李大妈认为双方感情已无复原可能 , 便于2022年10月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宣告其与张大爷的婚姻无效 。
【陕西一对表兄妹41年婚姻被判无效!法官:关系按同居处理!】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李大妈的父亲与张大爷的母亲系同胞兄妹 , 故李大妈、张大爷为表兄妹关系 , 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属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 李大妈与张大爷登记结婚 , 违反了法律规定 , 2022年10月 , 紫阳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李大妈与张大爷的婚姻无效 。
法官指出 , 无效婚姻是虽经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 , 但婚姻当事人欠缺结婚实质要件 , 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一种违法婚姻 。 本案李大妈、张大爷的婚姻就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形 , 尽管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 , 但其婚姻是无效的 。 近亲结婚不但违反了法律法规 , 同时对于后代健康也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 。 出于对子女健康以及家庭幸福的考虑 , 切勿隐瞒近亲关系办理结婚登记 。
法官解释 , 婚姻被宣告无效 , 指的是自始无效 , 也就是说 , 双方自初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无效婚姻期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只能按同居来处理 , 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 , 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 , 属于非婚生子女 , 但非婚生子女亦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 当事人也仍然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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