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高新区一老板因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而被判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

【江西南昌:高新区一老板因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而被判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

江西南昌:高新区一老板因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而被判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


近日 , 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案件发生在江西南昌 。
2018年8月 , 南昌某老板挂靠在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 , 以该公司名义承接南昌市某项目劳务工程 , 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 , 该老板陆续雇佣20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 , 施工结束后 , 建设公司支付劳务费1967万余元 , 并转至该老板实际掌控的银行账户内 , 2020年1月 , 因该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 , 该项目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 工人们陆续向高新区相关部门反映被拖欠工资的情况 , 为妥善支付工人工资 , 建设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 , 额外结算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发放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 但老板收到汇票后 , 仍拒不付清拖欠的工资 , 2020年10月23日 , 南昌市高新区相关单位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 , 但该老板仍然不按期整改 , 截至案发 , 该老板共拖欠22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623万余元 。

2021年2月10日 , 南昌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 老板得知后潜逃 , 同年10月19日被抓获 , 11月2日被批捕 , 同年12月29日 , 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 2022年5月7日 , 2022年9月26日 , 经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该老板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本案转载来源: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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