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那坡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骂执勤交警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该!那坡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骂执勤交警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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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那坡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骂执勤交警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交警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是为了保护群众出行安全
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应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那坡县一名男子
因不满交警执法
在微信朋友圈泄愤辱骂交警
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被那坡警方依法调查处理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下!


近日 , 那坡县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信息 , 主要内容为辱骂交警执法 , 挑衅警察执法权威 。 信息的发布严重损坏公安机关形象 , 影响了正常社会秩序 。



为严厉打击侵犯人民警察权益和公然侮辱人民警察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 , 那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 , 第一时间组织合成作战、城镇派出所等警力对发布该条辱警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农某杰(男 , 25岁 , 广西那坡县人)进行调查 。
经了解 , 2023年1月8日1时许 , 农某杰驾驶电动车经过那坡县三中连心桥时 , 发现有交警查车 , 于是其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辱骂交警的不当言论信息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普法时间


公然侮辱警务人员 ,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 , 情节恶劣 , 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 以及编造虚假信息 , 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 , 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 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 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该!那坡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骂执勤交警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 。 意见稿提出 , 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 , 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


辱骂、挑衅人民警察
不仅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
更挑战的是法律
对抗的是执法权威
而结果就必须依法受到制裁
请尊重、配合警察执法!
来源:那坡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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