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评估方案( 十 )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

五、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六、方法程序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

七、结果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

八、领导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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