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 四 )


(二)突出重点,理顺属地管理关系 。要严格按照灵城镇、经济开发区低保对象以实际居住地社区(村)为城市低保具体管理部门,其它乡镇以民政办公室为城市低保具体管理部门,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常规化,分类施保规范化,公益劳动制度化夯实基础 。
(三)搞好部门配合 。在动态调整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此次动态审核工作,把握政策,制定方案;财政部门负责低保金的按时足额落实;劳动部门和房产部门要建立资源共享网络,将已享受养老保险金和拥有门面房和超标住房的原低保对象直接清退;公安部门要为人户分离的低保对象办理户口迁移提供快捷通道 。
(四)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坚决杜绝虚报瞒报,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按《**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2名以上责任人签字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凡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本人及其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亲属不符城市居民低保条件,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主动放弃享受低保资格 。若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放弃,干扰低保动态审核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要完善评议公示制度,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推行网上公示制度,努力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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