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六 )


20.2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
21.1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
21.2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
第22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
22.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
22.2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
22.3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
23.1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
23.2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