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狼三则》原文与翻译( 五 )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 。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 。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 。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 。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 。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 。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 。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 。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 。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 。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 。《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 。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 。《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 。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

道理与启示
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屈服,不能幻想,妥协让步 。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shàn)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出不去 。顾无计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shǐ)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