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狼三则》原文与翻译( 六 )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
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 。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临时住房,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 。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 。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 。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 。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 。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 。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用于杀狼还是可用的 。
解释词语
暮:傍晚 。
为:被 。
遗:留下 。
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
去:离开 。
盈:满,足 。
不盈:不满,不足 。
负:背 。
行室:指农民在田中所搭的草棚 。
苫(shàn):用草编的席子 。
去:离开 。
豕(shǐ):猪 。
方: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