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首批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遴选认定结果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首批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遴选认定结果 , 认定来自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个申报主体入选首批9个“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 并将7个暂未入选但基础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申报主体纳入“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培育清单” 。 对于认定首批示范中心的省份 , 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 , 指导示范中心聚焦目标行业领域 , 加大资源投入 , 突出产品和服务特色 , 加强示范推广 , 按时报送成果 , 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示范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持 。
关于公布首批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遴选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 部属有关单位 , 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1〕209号)要求 , 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 , 现将遴选认定结果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来自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个申报主体入选首批9个“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 , 名单见附件1) 。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 , 凝聚力量 , 每省设立1个示范中心 , 对于省内有两个或以上申报主体入选的 , 每个申报主体作为分中心 , 共同组成该省示范中心 。 各示范中心要按《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要求以及申报内容 , 进一步强化示范特色 , 提升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的创新性和可复制性 , 加大开展规模化推广力度;进一步夯实现有科研能力和配套资源 , 为示范中心发展提供更好条件;落实申报书规划 , 在标准研制落地、安全服务培育、解决方案推广、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切实抓出成效 , 发挥好创新引领作用 。
二、将7个暂未入选但基础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申报主体纳入“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培育清单”(以下简称培育清单 , 名单见附件2) 。 纳入培育清单的申报主体2022年继续参与申报的 , 准予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 有关申报主体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定位 , 优化软硬件基础条件 , 做好建设与发展规划 , 力争落地更多案例 , 覆盖更大区域 , 进一步提升创新示范能力 。
三、对于认定首批示范中心的省份 , 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地方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 , 指导示范中心聚焦目标行业领域 , 加大资源投入 , 突出产品和服务特色 , 加强示范推广 , 按时报送成果 , 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示范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持 。 对于省内有多个分中心的 , 地方主管部门应协调指导各分中心加强交流互鉴 , 鼓励优势互补、错峰发展、凝聚合力 。 对于有申报主体入选培育清单的省份 , 地方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主体 , 在方向定位、基础条件、落地案例、建设规划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提升 。 各地方主管部门要积极培育5G应用安全产业生态 , 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示范中心申报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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