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滚动|四部门向算法推荐乱象“亮剑”,专家:或削弱平台流量红利( 四 )


第十四条指出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 , 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或者精选等干预信息呈现 , 实施影响网络舆论或者规避监督管理行为 。
【媒体滚动|四部门向算法推荐乱象“亮剑”,专家:或削弱平台流量红利】值得注意的是 , 本次正式发布的规定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 , 新增第十三条 , 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 , 应当依法取得服务许可 , 规范开展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 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 , 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
对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 , 除媒体自建的APP、新闻网站外 , 该条款主要针对今日头条等不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各类信息聚合、分发服务提供者 , “这要求相关平台在推送内容前需要对新闻内容、发布者资质进行一定审核 , 否则有可能推送违规新闻信息 。 ”夏海龙说 。
长远来看 , 《规定》的实施 , 会给字节跳动等基于算法推荐的互联网公司带来哪些影响?
对此崔丽丽认为 , 过去以算法见长的互联网平台 , 可能由纯粹的技术型驱动转为受人工控制的技术型驱动 。 在某种程度上 , 可能削弱从纯技术优势角度由算法带来的流量红利 。 另外她提到 , 内容类平台特别是一些涉及到国家和社会民生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将更需要获得授权 , 不得利用算法获取的受众喜好对内容信息进行有偏向性的信息加工和传播 。 这也是从某种程度上杜绝了对于新闻类内容产品根据受众喜好编辑片面信息的可能性 。
不过崔丽丽也表示 , 《规定》若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 未来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技术监管+抽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手段的配合 。
来源:中国城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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