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滥用用户隐私牟利谷歌Meta被法国罚2.1亿欧元 用户应可“一键拒绝”( 二 )


这两起罚款的金额合计高达2.1亿欧元 , CNIL称 , 这对应了受影响的互联网用户数量 , 以及有关公司从这种行为里获得的广告收入 。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凯向采访人员解释称 , 根据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规定 , 如果经营者对用户数据有不当的行为 , 轻者可被罚1000万欧元或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2% , 重者可被罚2000万欧元或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4% , 以较高者为准 。 据此 , 《法国数据保护法》给出这种程度的经济处罚不足为奇 。
采访人员计算发现 , 谷歌和Meta的2020年全年总收入分别达1825.27亿美元和859.65亿美元 , 本次罚单的占比仅分别为约0.9%、约0.8% 。
facebook网站母公司Meta的发言人表态 , 服从CNIL的处罚 , 称旗下包括facebook和Instagram两大网站将进行新的设置 , 让用户能更新cookie追踪设定 , 还表示公司将持续开发和改进这些控制功能 。
使用隐私信息需付出成本
当前 , 全球多国在制定自己的数据监管法规 , 在上述框架下 , 欧盟及其成员国近年连连开出“巨额罚单” , 名单越来越长、金额越来越高 。 在成熟的数字经济下 , 使用用户信息乃至隐私 , 将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这已经不是CNIL第一次围绕cookies问题处罚互联网大公司了 。 资料显示 , CNIL曾在2020年12月开出围绕cookies跟踪问题的罚单 , 对谷歌和亚马逊分别处以1亿欧元和3500万欧元的罚款 。 具体的违法行为是两大公司未经用户事先同意 , 就在用户设备上安装广告Cookies , 并且没有适当告知用户Cookie的启用和目的 , 同时用户反对权利机制也失效 。
这反映 , 以法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的政府 , 正对每一步使用“数据隐私”牟利的行为收取“代价” 。 詹凯向采访人员指出 , 互联网曾经历“野蛮生长”的时代 , 但当前各国政府显然在进行“查漏补缺” 。 “互联网已经不是新兴行业了 , 应该按照‘成熟经济’去进行法律完善 。 ”他指出 。
打击滥用数据的罚款金额屡创新高 。 从事数据安全、企业级邮箱信息保护的软件公司Tessian近期列举出过去三年来“最大GDPR罚单” , 亚马逊、WhatsApp、Google、H&M、英国航空、万豪酒店名下的罚款金额排名靠前 。 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欧盟在2018年5月25日推出的网络数据管理法规 , 指向打击互联网公司对用户数据的侵犯 。
在2021年7月 , 亚马逊被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处以7.46亿欧元的罚单 , 为史上最大的隐私侵权罚单 。
当前 , 各国政府出手禁止互联网公司“滥用”用户信息牟利 , “大数据杀熟”、滥发广告弹窗的时代正在远去 。 “互联网公司经营需要付出合理成本 , 当前法律监管正从方方面面改善数字经济的运行环境 。 ”王立梅指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