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算法技术不可被用歪

近日 , 国家网信办等4部门联合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 剑指算法应用乱象 。 由此 , 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算法推荐行为 , 再一次受到关注 。
算法是大数据管理与计算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 , 算法已成为影响网络内容分发、服务提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 。 在看似纷繁复杂的数据信息面前 , 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重塑秩序的方法 。 算法技术广泛应用促进发展同时 , 既重新定义了网络社会 , 也以数据画像定义了网络社会中的单独个体 。
具体到算法推荐技术 , 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 借助平台的连接属性 , 该技术成功走出虚拟空间 , 直接作用于社会或个人 , 体现万物互联的特征 。 不管是短视频、新闻资讯还是购物、出行等商业领域 , 只要有用户的地方就有算法 。 这是因为 , 平台推荐商品和服务 , 需要了解用户的行为习惯和爱好 , 而算法让这种推荐更精准 , 有效密度更高 。 不过 , 这一技术也引发诸多问题 , “大数据杀熟”就是其一 。 这种利用算法技术“看人下菜碟”的不良行为 , 显然有违市场公平 。
那么 , 能否不再让算法“任性” , 终结算法“霸权”?答案是一定的 。 因为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除了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对算法技术运用做出要求 , 相关部门有关规章制度也对其加以管束 。 此次4部门出台的新规 , 则进一步提出了治理算法推荐服务方面的针对性举措 。
从技术层面看 , 只要能更好管理平台对用户的信息数据采集 , 防止滥用用户个人信息 , 不合理的算法推荐就将成为“无源之水” 。 所谓“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信息茧房之类的问题 , 皆由此平台管理不力而起 , 也必将随之而灭 。 目前 , 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加速完善落实 , 为个人信息开发利用设置了“红绿灯” , 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治理力度 。
从实际操作看 , 网络平台要担负起在算法运行中的全流程主体责任 。 一方面 , 要主动作为 , 既要公示算法运作机制 , 还要提供删除或关闭的选项 , 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 , 让用户决定是否采用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算法推荐;另一方面 , 要有所不为 , 平台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 ,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
加强算法治理 , 监管还要从审查、备案等环节增强穿透力 , 加强事前监管、系统监管 。 同时 , 监管也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审慎性 , 尊重市场规律 , 避免过度干预、一刀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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