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试点城市再扩围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再次扩围 。 22日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文明确 , 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  
专家表示 , 近些年来 , 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新的增长点 , 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发挥了更加重要作用 。 未来 , 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 , 不仅要加强政策支持 , 也要进行严格监管 , 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  
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 
文件要求 , 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 , 即可按照《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 , 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始于2018年11月 , 当时六部门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 , 并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 。 2020年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 。  
此前 , 广东省内已有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汕头、佛山6个城市入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 今后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将扩展至全部综试区 , 包括梅州、惠州、湛江、江门、中山、肇庆、茂名等7个城市 。  
文件同时规定 , 上述城市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 , 才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 目前 , 梅州、湛江综保区尚未建设验收 , 惠州、肇庆、茂名尚未设立综保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 。  
下一步 , 商务部等六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 , 积极加强业务交流指导 , 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 , 充分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积极作用 , 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 , 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  
将查处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 
疫情发生以来 , 全球贸易遭遇重创 , 跨境电商却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 。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 , 2020年 , 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 , 增长31.1% 。 其中 , 出口1.12万亿元 , 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 , 增长16.5% , 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白明表示 , 近些年来 , 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新的增长点 , 尤其是在疫情期间 , 跨境电商发挥了更加重要作用 。 即使是疫情过去 , 跨境电商也将成为我国外贸的重要增长动力之一 。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此前就表示 , 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 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 拓展“丝路电商”的朋友圈 , 深化与“一带一路”伙伴国电子商务的交流与合作 , 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的新机遇 。  
数据显示 , 2010年以来 , 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交易规模几乎保持了20%以上的增速 。 根据中国企业的出海基本面以及国外对我国零售商品的依赖度 , 前瞻产业研究院初步估计 , 未来6年我国跨境电商仍将保持12%的年均复合增速 , 到2026年交易规模达到26万亿元左右 。  
白明认为 , 未来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 , 不仅要加强政策支持 , 也要进行严格监管 。 “跨境电商进口探索到什么程度 , 监管就要跟进到什么程度 , 这样才能健康发展 。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试点城市再扩围】文件也明确 , 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 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 , 确保试点顺利推进 ,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采访人员/赵晓娜 昌道励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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