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谨防在校学生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北京青年报|谨防在校学生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_原题是:谨防在校学生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舒圣祥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 , 不少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 , 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简称“两卡”) , 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一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 , 进一步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 , 旨在加强警示教育 , 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 。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个手机卡、银行卡 , 转手“卖”给别人 , 就能拿到一笔可观的钱 , 这似乎是个无本万利的买卖 。 可是 , 一般人根本不会有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手机卡、银行卡的需要 , 凡是需要这么做的 , 往往意味着其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 对出借“两卡”的人来说 , 很有可能给个人征信带来麻烦 , 甚至还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
一些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 , 已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重要群体之一 。 在利益诱惑面前 , 有的学生迷失方向 , 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 , 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 , 就这样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 。 殊不知 , 大量收购手机卡、银行卡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 , 这些在校学生以为是在赚钱做生意 , 其实已经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
在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里 , 有学生从“工具人”转变为“卡商” , 招揽同学出售银行卡;有学生明知资金系他人犯罪所得 , 仍帮助转移诈骗资金……司法机关对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 , 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 , 但这并不意味着纵容 。 只要犯罪事实确凿 , 触犯了国家法律 , 即便是在校学生 , 也依旧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
对于这些年轻的在校学生来说 , 为了赚一点钱选择买卡 , 实在得不偿失 。 不仅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 还很有可能学籍不保 , 拿不到毕业证 , 将多年苦学付诸东流 , 给人生留下污点 , 也给今后的人生道路留下障碍 , 失去报考国家公务员等诸多资格以及参加各种考试等诸多机会 , 很多职业从事不了 , 很多机会不能参与 , 甚至面临处处碰壁的生活困境 。
在校学生参与涉“两卡”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 很多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 。 倘若他们能够清楚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工具人”的相关法律后果 , 也许就不会轻易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卖给别人 , 也不会成为组织收卡、贩卡的“卡商” 。 但是 , 不知法律并不意味着可以免责 。 这也正是公布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所在 。
针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的多发势态 , 一方面 , 司法机关应当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 尽量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面 , 大学等教育机构也应当尽到教育职责 ,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 。
必须强调 , 在校学生千万不要误读司法机关在法律限度范围内的宽容处理 , 不要误以为拥有在校学生的身份 , 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 无论是谁 , 一旦突破法律红线 , 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 就必将为自身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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