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破圈“神曲”火爆全网 洗脑可以侵权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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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你爱我 , 我爱你 , 蜜雪冰城甜蜜蜜 。 ”这首歌词简单、旋律在很多人听来再熟悉不过的歌曲 , 本来是一首流传已久的美国民歌 , 如今却摇身一变成了洗脑神曲火爆全网 。
《蜜雪冰城主题曲》作为广告曲 , 谈不上是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 , 但通过一些传播手段达到了一定的传播效果 , 也不失为一种成功 。 但从法律上来讲 , 虽然该曲已不再受到版权保护 , 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奶茶界”神曲“破圈”
《蜜雪冰城主题曲》爆红
最近成功“破圈”《蜜雪冰城主题曲》发源于“奶茶界” , 出自主打冰激凌和茶饮的连锁品牌蜜雪冰城 , 之后迅速破圈 , 被迅速传播和广泛传唱 , 近期还登上B站的热搜排行榜 , 《蜜雪冰城主题曲MV中英双语版》播放量已经突破了1178万 , 并且引发了大量各种类型的二次创作 , 不仅出现了粤语版、黄梅戏版、京剧版以及外语填词的《蜜雪冰城主题曲》 , 还出现了拍摄在蜜雪冰城实体店门口唱主题曲的“社死”视频的潮流 。
蜜雪冰城及其主题曲相关话题在短视频平台上的播放量更是惊人 , 甚至一度冲上QQ音乐热歌榜榜首和全民K歌翻唱榜前五 。
美国“流行音乐之父”所创
歌曲版权仅卖了一百美元
这首连正经歌名都没有的作品 , 虽然在今天爆红于奶茶界 , 但实际上流传已久——它源自一首来自19世纪中期的美国民歌《哦!苏珊娜》 。 是被称为美国“流行音乐之父”的美国作曲家斯蒂芬·福斯特写于1847年的一首歌 , 当时他还在匹兹堡担任仓库点收员 。
21岁的福斯特发起并组织了一个业余男声五重唱团 , 其中有位团员的妻子叫苏珊 , 长相美丽动人 , 活泼、直率的性格也惹人喜爱 。 福斯特正是以苏珊为灵感 , 创作出这首曲子 。
这首歌在匹兹堡的“雄鹰沙龙”上首次演出就引起轰动 , 成了流行“民歌” , 也是淘金热时期涌向西部的开发者们最喜爱的一支歌 。
对音乐天生敏感的福斯特自学而成 , 一生写了近200多首美丽动人的歌曲 , 其中有160余首已出版 , 而且几乎全是自己创作歌词 。 如《哦!苏珊娜》《尼德叔叔》《故乡的亲人》《我的肯德基故乡》《老黑奴》等 。 尽管福斯特的许多歌很快就流行了 , 但热衷艺术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些作品的价值 , 常被歌曲出版商占便宜 。 《哦!苏珊娜》就是被一个音乐出版商仅以一百美元就得到了版权 。 福斯特就用这笔钱开展了日后的创作 , 并且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职业歌曲作者 。 但后来因为贫困和酗酒 , 福斯特疾病缠身 , 去世时年仅37岁 。
《哦!苏珊娜》走进中国
马三立曾改编成相声作品
在《哦!苏珊娜》创作完成后的近100年 , 1932年 , 中国的“流行音乐之父”黎锦晖根据当时中国的历史文化环境 , 将这首歌译为《苏三不要哭》 。 同样都是“流行音乐之父” , 《哦!苏珊娜》在中国的流传 , 这样的巧合也令人惊叹 。
黎锦晖是中国儿童歌舞剧的创始人 , 今天人们熟悉的儿童歌舞音乐 , 是黎锦晖首创的 。 在半个世纪前的中国 , 他的名字如雷贯耳 。 在近现代中国的文化界 , 他是位多种成就集于一身的奇人 。 无论过去还是今天 , 音乐界都承认 , 他是中国流行音乐之父 。
黎锦晖翻译的《苏三不要哭》一曲 , 只是他的代表之一 , 由时下顶流艺人王人美录制演唱 。 如同黎锦晖创作的很多歌曲一样 , 在上世纪30年代 , 《苏三不要哭》在上海的大街和弄堂里随处都可以听到 , 在当时风靡一时 , 作家张爱玲还曾把《苏三不要哭》写进了她的两篇散文中:“中国人虽然考究怎样死 , 有些地方却又很随便 , 棺材头上刻着生动美丽的‘吕布戏貂蝉’ , 大出丧的音乐队吹打着《苏三不要哭》 。 ”
黎锦晖填的歌词与原本英文歌词表达的悲壮感截然不同 , “苏珊娜”唱成了“苏三呐” , 有戏谑 , 有惊奇 。 因其中有的词颇有些艳俗 , 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渐销声匿迹 。
几十年后 , 《苏三不要哭》再次广为人知 , 是因为相声大师马三立将其作为了自己相声作品的素材 。 这也是马三立作品中少有的以唱歌为主的经典之作 , 唱得俏皮又自然 , 令《苏三不要哭》获得了别样的生命力 。
被改编成“洗脑神曲”
作者仍有署名权、修改权
多年以后 , 《苏三不要哭》又以广告歌曲的方式吸引大众 , 甚至成为洗脑神曲 , 但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哦!苏珊娜》的存在 , 只是被这首连歌名都没有、只是在品牌名后加了主题曲三个字的“神曲”所吸引 , 歌词也只是在简单地重复 , 魔性且洗脑 。
业内人士认为 , 《蜜雪冰城主题曲》的乐曲并非原创 , 在填词之后也谈不上是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 , 但其明快的旋律朗朗上口 , 再通过其歌词“蜜雪冰城甜蜜蜜”对品牌名简单粗暴的重复曝光 , 却也达到了一定的传播效果 。
《蜜雪冰城主题曲》在传播过程中 , 并未提及乐曲的作者和出处 , 有网友质疑这样的改编是否涉及侵权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成介绍 , 美国现行版权法规定的版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至其逝世后70年(若是集体创作或1978年前发表 , 作品保护期限最高可至95年) , 国际条约《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版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 中美都是《伯尔尼公约》的签署国 , 因此美国作品在中国也受到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
《哦!苏珊娜》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1864年逝世 , 至今已过去157年 , 因此该曲进入公有领域 , “蜜雪冰城”可以对其进行商业使用 。 但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22条规定 ,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因此在使用公有版权作品过程中仍然需要注意 , 不得对原作者署名、作品内容进行恶意篡改 。
文/本报采访人员 寿鹏寰统筹/满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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