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尊重用户选择权 快递公司重服务

_原题是:尊重用户选择权 快递公司重服务
王建国
贵报6月30日刊登评论《快递企业要争“快”也要争口碑》 , 读后笔者十分赞同评论的观点 。 近年来 , 因为某快递公司口碑好 , 即便价格高于其他快递 , 我也会选择这家办理快递业务 , 因为之前有过一些使用别家快递的经验教训 。
亲戚每年过节都要快递食品给我 , 亲戚选的这家快递公司会发来信息 , 除了明确快递到达时间外 , 还介绍了几种派送方式:一是直接上门 , 二是预约网点 , 三是指定地点 , 四是其他 。 我喜出望外点击了直接上门 。 从此 , 我就认定这家快递公司了 。
【北京青年报|尊重用户选择权 快递公司重服务】《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 上面那家口碑好的快递公司提供几种派送方式让用户自选 , 就是全面落实了《快递暂行条例》 , 并且尊重用户的选择权 。 这不仅是积极落实有关条例 , 也是在满足用户需要 , 并且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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