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严管之下,还有谁在“挖矿”?( 四 )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毛海军等多位受访专家提出建议:一是对个人(家庭)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合法性进行界定 , 明确哪些行为应纳入整治范围 。
二是统一监管目标 , 明确权责边界 , 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不同步的问题 。 同时 , 开展监管探索与创新 , 通过电力部门和电信以及公安部门联合协同 , 通过对异常用电、异常网络流量实时监控 , 打击非法“挖矿” 。
三是继续保护、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 。 □采访人员 潘晔 郑生竹 杨丁淼 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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