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 四 )

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 , 拖延支付 , 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不同票据损害赔偿的处理方式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5条规定 , 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对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5条进一步规定:“依照票据法第105条规定 , 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 ,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贴现或者保证 ,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由该金融机构与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付款人故意压票 , 拖延支付 , 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6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于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 , 拖延支付 , 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