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索赔5000万元,缘何获赔额HTC专利不及的小米商标七分之一?( 八 )

事实上 , 按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和《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 我国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的赔偿制度设计是相仿的 , 都采用“实际损失、侵权所得或法定赔偿”任选其一的方式 。

但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赔偿 , 最大的不同有二:

其一法定赔偿标准上限不同 。 自2000年以来 , 《商标法》修订了3次 , 《专利法》仅修订了1次 , 同样是法定赔偿 , 专利侵权法定赔偿标准(2008年修订后的《专利法》为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目前明显低于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标准(2019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为500万元以下 , 2013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为300万元以下 , 2001年修订后《商标法》为50万元以下) 。

其二专利侵权暂缺惩罚赔偿 。 2013年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就建立起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2019年第四次修订时 , 进一步提高了法定赔偿的上限 。 相对而言 , 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尚未建立 , 法定赔偿标准上限也停留在较低水平 。

因此 ,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当下 , 尤其是加强创新保护的背景下 , 加快《专利法》修订步伐 , 大幅提升专利侵权法定赔偿上限 , 尽快在专利领域明确“惩罚性赔偿”规则 , 显得尤为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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