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押金监管细则落地在即,共享单车等新业态有望再次起飞?( 五 )

究其原因很简单 , 共享单车的押金打破了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 , 形成了“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 。 基于互联网的优势和特点 , 使得其押金具有了一定的资金归集或变相融资的功能 。

如今 , 有了《用户资金管理办法》 , 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各类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想要通过收用户“押金”而“发大财”的梦基本破灭了 。

《用户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 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

据此测算 , 单车成本价百元左右的共享单车企业 , 每一用户收取押金最高不得超过10元;单车成本价千元左右的共享单车企业 , 每一用户收取押金最高不得超过100元 。

总体来看 , 未来《用户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 , 将会大幅挤压从业企业或平台收取押金的规模空间 。

事实上 , 通过设置用户押金收取上限 , 对保护用户和规范企业也都会产生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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