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押金监管细则落地在即,共享单车等新业态有望再次起飞?( 六 )

一方面 , 对于辅助公众识别消费风险有巨大指引作用 , 另一方面 , 也有助于掐灭类似ofo共享单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可能产生的“歪脑筋” 。

此外 , 对于备受关注的“预付消费”模式 , 《用户资金管理办法》也进行了上限管控 。

《用户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 。

亮点三:重塑公众对行业的信任 , 有了“新盼头”

作为共享单车行业的领头羊之一 , ofo陷入短暂经营困境 , 既有前期“烧钱大战”抢市场的原因 , 也有自身回归市场理性经营迟钝的问题 。

当然 , 更大的问题是 , 遭遇用户“挤兑式”退押金风潮 , 使得其希望暂短挪用用户押金做经营 , 用经营收入弥补用户押金缺口的资金周转难以为继 。

而对于用户来说 , 近千万人在线排队等待“退押金” , 并非用户单车骑行的刚性需求消失了 , 而是因为特定平台或企业在用户心中已经暂时信任“破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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