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族买产 保住家族产业不流失( 四 )

这份产业价值高达1690两白银,这可是一笔巨款。契约中写道:“当即凭中银契两交,其银系阮国清兄弟亲手收清,分厘未欠。”这表明,阮廷珍一口气能拿出这么多钱来一次性付清,其经济实力雄厚,可谓是阮氏家族的中兴之士了。

再如,嘉庆18年(1813年),苏邦珍因为有一块水浸田的禾苗老是被亲哥哥苏邦奇堰塘里的水淹没,两兄弟发生口角,最终苏邦珍把那块田卖给了苏邦奇。

苏邦珍的这块田,是两兄弟父亲生前买下了的遗产,分家的时候分到了自己名下。苏邦奇把这块田买去,等于是保住了父亲的产业,守住了家族的财产。

所以,从这些土地契约的买主角度来看,对研究当时的宗法社会,也是很有史料价值的。

贫富分化

影响了化外之地的寺院

在民间社团组织中,有一个叫养济院的组织,也加入到了购置田地产业的队伍中。在留存下来的清朝土地契约中,有多件契约是养济院买地的凭证。

五件契约 将地卖给养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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